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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8
Dec 12, 2008
53782_rns_2008-12-12_684a289e-6d31-415e-971b-ad727533c6b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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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规定,本人作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0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重新审议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关联交易协议 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本次审议的交易协议为本公司与北京东电实业开发公司 (以下简称“东电实业”)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本公司下属子 公司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OEOT”)与北京电子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签署的《关于支付担保 费的协议书》(以下统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协议为公司根据日常实际经营需要而与东电实业和北京电控在以前 年度签署的,签署时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
2、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为正在履行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8 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公司需要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协 议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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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12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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