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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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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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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25 | 证券简称:京东方A | 公告编号:2024-014 |
|---|---|---|
| 证券代码:200725 | 证券简称:京东方B | 公告编号:2024-014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 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 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及关联人无关联 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毕 马威华振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 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 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 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 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 计师 1,1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 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80 家,上市公 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4.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 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 威华振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 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 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 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 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 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 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苏星,200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苏 星 2000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苏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34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婧媛,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格。刘婧媛 2007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婧媛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楠,200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12 份。
2、诚信记录
3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 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 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告审计 费用人民币 86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45 万元,2022 年度公司 合并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875 万、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45 万。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 2023 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 公司股东及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 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 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4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