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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pr 2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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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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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1500519 号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 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 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 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 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 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 序。
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1500519 号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四、使用目的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 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苏星
徐君祎
中国 北京
二○一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 年 4 月以非公开发 行方式取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15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以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完成人民币普通股 21,768,095,233 股的发行,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2.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712,999,989.30 元(其中:货币 资金认购人民币 31,179,999,990.30 元,债权认购人民币 5,999,999,999.70 元, 股权认购人民币 8,532,999,999.3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8,294,936.66 元 (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00,995,636.69 元)后,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应 为 人民币 44,884,705,052.64 元 ,其中实际募集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51,705,053.64 元。
截至 2014 年 3 月 26 日,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400530 号验资报 告予以验证。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预定用途分别投入 到本公司子公司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鑫晟")第 8.5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以下简称"合肥 8.5G 项目")人民币 6,995,000,000.00 元,触摸屏生产线项目人民币 2,500,000,000.00 元;鄂尔多斯 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盛光电")第 5.5 代 AM-OLED 有机 发光显示器件项目(以下简称"鄂尔多斯 5.5G 项目") 人民币 2,500,000,000.00 元;重庆京东方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京东方") 第 8.5 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及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重庆 8.5G 项目")人民 币 8,800,000,000.00 元;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人民币 1,651,705,053.34 元;支付 发行费用人民币 283,000,000.00 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155,356,528.03 元 (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17,995,636.69 元)将于后续根据预定计划投 入到各项目中去。具体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三、(一)。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管理。具体情况如 下:
(一) 集团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本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到现金为人民币 30,752,700,690.33 元 (含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 400,995,636.69 元),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存入本公 司开设的四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商业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向合肥 8.5G 项目 实施子公司合肥鑫晟投入人民币 6,995,000,000.00 元,向触摸屏生产线项目实 施子公司合肥鑫晟投入人民币 2,500,000,000.00 元,向鄂尔多斯 5.5G 项目实施 子公司源盛光电投入人民币 2,500,000,000.00 元,向重庆 8.5G 项目实施子公司 重庆京东方投入人民币 8,800,000,000.00 元,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人民币 1,651,705,053.34 元,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283,000,000.00 元,剩余募集资金人 民币 8,155,356,528.03 元(含募集资金衍生利息人民币 132,360,891.04 元)存放 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专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备注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 | 3,400,000,000.00 | 注(1) | ||
|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 11001560001881190000 | 12,200,000,000.00 | ||
| 行 | 112,825,778.71 | 存款利息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 2,117,995,636.99 | |||
| 公司北京德胜门支 | 11014589950009 | 6,552,700,690.33 | ||
| 行 | 10,319,101.66 | 存款利息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 ||||
| 有限公司北京经济 | 0200316819100074408 | 2,000,000,000.00 | 已注销账户 | 注(2) |
| 技术开发区支行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 2,505,000,000.00 | |||
| 有限公司北京电子 | 0134014130000047 | 10,000,000,000.00 | ||
| 城支行 | 9,216,010.67 | 存款利息 | ||
| 合计 | 30,752,700,690.33 | 8,155,356,528.03 |
(一) 集团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续)
注(1):考虑到资金成本,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中人民 币 3,512,815,850.50 元转为定期存款,明细如下:
| 存款银行 | 存单账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备注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 | |||
| 公司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1971000000 | 61,052,034.00 | 六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 | |||
| 公司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1965280000 | 3,448,793,816.5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 | |||
| 公司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2169000000 | 2,97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合计 | 3,512,815,850.50 |
注(2):本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 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人民币 2,000,000,000.00 元,已 全部投入鄂尔多斯 5.5G 项目,该账户已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注销。
(二) 合肥 8.5G 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向合肥 8.5G 项目实施子公司合肥鑫晟拨付募 集资金 人民币 6,995,000,000.00 元 ,合肥鑫晟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611,888,928.23 元。其存放情况如下:
| 存款银行 | 账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备注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3,594,365,086.31 | 注(3) | |
| 司安徽省分行 | 34101560026152990000 | 67,612,717.40 | 存款利息 |
| 临时周转资金账户 | 17,523,841.92 | 注(4) | |
| 合计 | 3,679,501,645.63 |
(二) 合肥 8.5G 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续)
注(3): 项目公司合肥鑫晟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考虑到资金成本,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中人民币 3,661,877,803.71 元转为定期存款,明细 如下:
| 存款银行 | 存单账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备注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六个月定期 | ||
| 司安徽省分行 | 34101560026649400000 | 445,750,000.00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34101560026645240000 | 100,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 |
| 司安徽省分行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34101560026641180000 | 200,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 |
| 司安徽省分行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34101560026401080000 | 500,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 |
| 司安徽省分行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34101560026403660000 | 200,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 |
| 司安徽省分行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34101560026651050000 | 1,10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司安徽省分行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34101560026643760000 | 20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司安徽省分行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34101560026639520000 | 10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司安徽省分行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34191569926405140000 | 60,5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司安徽省分行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34101560026409300000 | 248,5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司安徽省分行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34101560026617180000 | 30,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司安徽省分行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34101560026637940000 | 139,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司安徽省分行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34101560026647820000 | 337,4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司安徽省分行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34101560026188370000 | 727,803.71 | 协定利率 |
| 司安徽省分行 | |||
| 合计 | 3,661,877,803.71 |
(二) 合肥 8.5G 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续)
注(4):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除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外,其余募集资金余 额人民币 17,523,841.92 元存放于合肥鑫晟临时周转账户中。该款项 为合肥鑫晟支付合肥 8.5G 项目设备及材料后的尾款。
(三) 触摸屏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向触摸屏生产线项目实施子公司合肥鑫晟拨 付人民币 2,500,000,000.00 元,合肥鑫晟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64,347,396.81 元。其存放情况如下:
| 存款银行 | 账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备注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 418,408,594.63 | 注(5) | |
| 司北京亚奥支行 | 11014609485007 | 17,779,254.66 | 存款利息 |
| 信用证保证金户 | 207,373,000.00 | 注(6) | |
| 汇票保证金 | 28,315,000.00 | 注(7) | |
| 临时周转资金账户 | 10,250,802.18 | 注(8) | |
| 合计 | 682,126,651.47 |
- 注(5): 合肥鑫晟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并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奥支行开设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 注(6):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肥鑫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07,373,000.00 元作为保证金开立进口设备信用证,保证金账户明细如下:
| 存款银行 | 期限 | 金额(人民币元)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奥支行 | 3 个月 | 207,373,000.00 |
| 合计 | 207,373,000.00 |
(三) 触摸屏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续)
注(7):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肥鑫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8,315,000.00 元作为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明细如下:
| 存款银行 | 期限 | 金额(人民币)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合肥新站支行 | 6 个月 | 19,600,0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 | 6 个月 | 8,715,000.00 |
| 合计 | 28,315,000.00 |
注(8):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除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和上述作为保证金的 募集资金外,其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0,250,802.18 元存放于合肥 鑫晟临时周转账户中。该款项为合肥鑫晟支付触摸屏生产线项目设备 及材料后的尾款。
(四) 鄂尔多斯 5.5G 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向鄂尔多斯 5.5G 项目实施子公司源盛光电拨 付人民币 2,500,000,000.00 元,源盛光电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60,698,186.90 元。其存放情况如下:
| 存款银行 | 账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备注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 11001560001935550000 | 251,206,530.90 | 注(9) |
| 行 | 20,507,536.45 | 存款利息 | |
| 临时周转资金账户 | 9,491,656.00 | 注(10) | |
| 合计 | 281,205,723.35 |
(四) 鄂尔多斯 5.5G 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续)
注(9): 源盛光电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并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开设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考虑到资金成本,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账户余额中人民币 271,214,067.35 元转为定期存款,明细如 下:
| 存款银行 | 存单账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备注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 七天通知 | ||
| 市分行 | 11001560002037900000 | 10,000,000.00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 七天通知 | ||
| 市分行 | 11001560002125230000 | 255,000,000.00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 |||
| 市分行 | 11001560001977740000 | 6,214,067.35 | 协定利率 |
| 合计 | 271,214,067.35 |
注(1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除募集资金余额外,其余募集资金余额人 民币 9,491,656.00 元存放于源盛光电临时周转账户中。该款项为源 盛光电支付鄂尔多斯 5.5G 项目设备及材料后的尾款。
(五) 重庆 8.5G 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向重庆 8.5G 项目实施子公司重庆京东方拨付 人民币 8,800,000,000.00 元,重庆京东方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685,210,920.68 元。其存放情况如下:
| 存款银行 | 账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备注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 50001560048882210000 | 4,683,862,892.63 | 注(11) |
| 市分行 | 60,905,557.46 | 存款利息 | |
| 临时周转资金账户 | 1,348,028.05 | 注(12) | |
| 合计 | 4,746,116,478.14 |
(五) 重庆 8.5G 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续)
注(11): 重庆京东方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考虑到资金成本,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中人民币 4,744,668,450.09 元转为定期存款,明细 如下:
| 存款银行 | 存单账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备注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166960000 | 68,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216260000 | 55,550,00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220400000 | 118,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222080000 | 482,500,000.00 | 七天通知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290750000 | 200,000,000.00 | 一年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244420000 | 200,000,000.00 | 一年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040680000 | 26,185,25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054710000 | 100,712,5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058870000 | 100,712,5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060430000 | 100,712,5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062010000 | 100,712,5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086930000 | 100,712,5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172780000 | 84,45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174360000 | 5,70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178420000 | 10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50001560049194120000 | 20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五) 重庆 8.5G 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续)
| 存款银行 | 存单账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备注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 |||
| 市分行 | 50001560049226140000 | 10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 |||
| 市分行 | 50001560049196600000 | 10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 |||
| 市分行 | 50001560048994560000 | 2,500,720,700.09 | 协定利率 |
| 合计 | 4,744,668,450.09 |
注(12):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除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外,其余募集资金余 额人民币 1,348,028.05 元存放于重庆京东方临时周转账户中。该款 项为重庆京东方用于发放重庆 8.5G 项目相关人员工资及报销后的剩 余部分。
三、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合肥 8.5G 项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拨付合肥 8.5G 项目公司合肥鑫晟募集资金共 人民币 6,995,000,000.00 元。合肥 8.5G 项目从募集资金中实际支出金额为人民币 3,383,111,071.77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肥 8.5G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 币 3,611,888,928.23 元(不含募集资金衍生利息)。
该项目由本公司子公司合肥鑫晟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285 亿元,设计产 能为玻璃基板投片量 9 万片/月。项目公司于 2009 年 8 月 26 日成立,于 2011 年 4 月开始建设,2012 年 9 月主体厂房封顶,2013 年 12 月 28 日点亮,并于 2014 年 7 月、8 月和 10 月分别完成三个阶段的转固并实现量产。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肥 8.5G 项目已累计生产产品 19,918,791 片,耗用玻 璃基板 476,058 片,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 3,278,273,095.94 元。
三、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二) 触摸屏生产线项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拨付触摸屏生产线项目公司合肥鑫晟募集资 金共人民币 2,500,000,000.00 元,触摸屏生产线项目从募集资金中实际支出金额 为人民币 1,835,652,603.19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触摸屏生产线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人民币 664,347,396.81 元(不含募集资金衍生利息)。
该项目由本公司子公司合肥鑫晟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53.97 亿元,设计 产能为玻璃基板投片量 6 万片/月。项目公司于 2009 年 8 月 26 日成立,2013 年 7 月开始建设,2013 年 12 月主体厂房封顶,2014 年 8 月开始试生产,预计于 2015 年 6 月完成产线转固。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触摸屏生产线项目累计生产产品 26,695 片,耗用玻璃 基板 906 片,暂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三) 鄂尔多斯 5.5G 项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拨付鄂尔多斯 5.5G 项目公司源盛光电募集资 金共人民币 2,500,000,000.00 元,鄂尔多斯 5.5G 项目从募集资金中实际支出金额 为人民币 2,239,301,813.10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鄂尔多斯 5.5G 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60,698,186.90 元(不含募集资金衍生利息)。
该项目由本公司子公司源盛光电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220 亿元,设计产 能为玻璃基板投片量 5.4 万片/月。项目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成立,2011 年 8 月 31 日项目开工,2012 年 11 月主体厂房封顶,2014 年底项目 1 期及 1.5 期主体 工程已经竣工,预计于 2015 年上半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 重庆 8.5G 项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拨付重庆 8.5G 项目公司重庆京东方募集资金 共人民币 8,800,000,000.00 元,重庆 8.5G 项目从募集资金中实际支出金额为人民 币 4,114,789,079.32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重庆 8.5G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余额人民币 4,685,210,920.68 元(不含募集资金衍生利息)。
该项目由本公司子公司重庆京东方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328 亿元,设计 产能为玻璃基板投片量 9 万片/月,触摸屏玻璃基板投片量 3 万片/月。项目公司 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成立,2013 年 10 月 28 日项目开工,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之 中,预计于 2015 年 12 月完成产线转固。
三、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五) 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将 2014 年募集资金中人民币 1,651,705,053.34 元用作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各项支出。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没有将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 京东方显示股权认购项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 心")以其所持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 方显示")48.92%的股权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部分作价为人民 币 8,532,999,999.30 元。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七) 合肥建翔债权认购项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翔")以 其所持有对本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债权认购本公司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部分作价为人民币 5,999,999,999.70 元。该项目已实施 完毕。
关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请参见三、附表(一)。
三、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附表(一)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4,488,47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75,755.96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75,755.9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累计实现的营业收入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合肥8.5G项目(注(13)) | 否 | 700,000 | 700,000 | 338,311 | 338,311 | 48% | 2014年10月 | 327,827 | —— | 否 |
| 2.触摸屏生产线项目 | 否 | 250,000 | 250,000 | 183,565 | 183,565 | 73% | 2015年6月 | - | —— | 否 |
| 3.鄂尔多斯5.5G项目 | 否 | 400,000 | 400,000 | 223,930 | 223,930 | 56% | 2015年上半年 | - | —— | 否 |
| 4.重庆8.5G项目 | 否 | 1,520,000 | 1,520,000 | 411,479 | 411,479 | 27% | 2015年12月 | - | —— | 否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65,171 | 165,171 | 165,171 | 165,171 | 100% | —— | —— | —— | 否 |
| 6.京东方显示股权认购项目 | 否 | 853,300 | 853,300 | 853,300 | 853,300 | 100% | —— | —— | —— | —— |
| 7.合肥建翔债权认购项目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100%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488,471 | 4,488,471 | 2,775,756 | 2,775,756 | 6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预定计划陆续投入承诺投资项目中。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3):合肥 8.5G 项目虽已于 2014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仍有部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项目相关设备和材料的尾款。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以 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