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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9
Apr 20, 2010
53782_rns_2010-04-20_91e6f2fc-4fe8-45d9-8200-84db7b5cc87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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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对公司200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公司章程》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09年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
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京东方”) 对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借款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00 元(2008 年:人民币40,000,000 元)。于2009 年12 月 31 日,该保证借款实际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 元(2008 年:人民 币20,000,000 元)。该借款期限为2009 年1 月9 日至2010 年3 月 25 日。
浙江京东方对绍兴市汇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借款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 元(2008 年:人民币11,000,000 元); 于2009 年12 月31 日,该保证借款实际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 元 (2008 年:人民币11,000,000 元)。该借款期限为2009 年11 月29 日至2010 年11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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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子公司担保
本公司于2009 年12 月31 日分别对子公司浙江京东方的借款人 民币45,000,000 元(2008 年:人民币50,000,000 元)提供担保, 对子公司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原值美元740,000,000 元(2008 年:美元740,000,000 元)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692,183,600 元(2008 年:人民币2,068,111,266 元)及收取担保 费。
上述担保事项均取得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于以上担保我们认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的对外担保属于生产经营和资金合 理利用的需要;公司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规范进行担保 行为,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没有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安生、欧阳钟灿、耿建新、季国平 2010 年4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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