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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8
Aug 2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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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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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检查,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 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对集团外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京东方”)对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借款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50,000,000 元。于2008 年6 月30 日,该保证借款实际余额为 人民币1,296,000 元。
浙江京东方对浙江越宫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25,000,000 元。于2008 年6 月30 日,该保证借款实际 余额为人民币11,000,000 元。
2、对集团内担保
公司分别对控股子公司浙江京东方的借款人民币66,000,000 元 提供担保,对子公司京东方光电的借款美元740,000,000 元提供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1,385,289,57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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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东方对其子公司绍兴京东方借款人民币600,000 元提供 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未有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提供担保。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单笔担保 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完全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谢志华 张百哲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8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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