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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WIN STORAGE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Mar 1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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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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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 2024-021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规定,并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 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 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

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3 月 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励 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 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的情况

董事会结合近期股价变化,综合考虑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成本和对员工的激 励效果,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总量由 3,000 万股调整至 1,5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2,400 万股调整至 1,235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 由 600 万股调整至 265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均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调整 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 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调整事项等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佰维存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