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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NIME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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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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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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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華廣生技
BIONINE

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26日(星期五)
地點:台中市南區大慶街二段100號
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目錄

壹、會議議程...1
一、報告事項...2
二、承認事項...2
三、討論事項...3
四、臨時動議...3

貳、附件...4
一、營業報告書...4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9
三、114年度董事酬金報告...10
四、114年現金增資之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12
五、會計師查核報告暨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14
六、會計師查核報告暨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22
七、虧損撥補表...30

參、附錄...31
一、公司章程...31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37
三、全體董事持股情形...47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地點:台中市南區大慶街二段100號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一、宣布開會(報告出席股東股數)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一)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 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三) 114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四) 114年現金增資之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報告
四、承認事項
(一)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 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五、討論事項
(一)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報告事項

(一)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敬請 鑑核。

說明:請參閱本手冊第 4~8 頁(附件一)。

(二) 114 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敬請 鑑核。

說明:請參閱本手冊第 9 頁(附件二)。

(三) 114 年度董事酬金報告,敬請 鑑核。

說明:本公司給付董事之酬金係依「公司章程」及「董事及功能性委員酬金辦法」之規定辦理,相關政策、個別酬金內容及數額,請參閱本手冊第 10~11 頁(附件三)。

(四) 114 年現金增資之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報告,敬請 鑑核。

說明:本公司 114 年現金增資之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請參閱本手冊第 12~13 頁(附件四)。

承認事項

第一案: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燕慧、郭士華會計師查核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送請審計委員會審查完成,並出具審查報告書在案。

二、民國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4~8 頁(附件一)及第 14~29 頁(附件五、六),謹提請 承認。

決議:

第二案:114 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本公司 114 年虧損撥補案,業經 115 年 3 月 11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虧損撥補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0 頁(附件七)。

決議:


討論事項

第一案: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提請公決。(董事會提)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擬提請股東會解除范朴董事於他公司所為生物科技、生物技術、生物醫藥及生技產業諮議。未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其公司法第209條競業禁止之限制。

三、擬解除法人董事代表人,擔任他公司職務內容如下:

職稱 姓名 擔任他公司職務
董事 范朴 通化東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裁
天津潤鑫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總經理、執行董事
天津潤和企業管理合夥企業 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
本元正陽基因技術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東寶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附件一、營業報告書】

營業報告書

一、114年度營運成果

(一) 114年度營業計畫實施結果: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114 年度 113 年度 增減數
營業收入淨額 1,838,588 1,933,746 (95,158)
營業毛利 627,810 768,383 (140,573)
營業費用 825,166 923,570 (98,404)
營業淨利(損) (197,356) (155,187) (42,169)
稅後淨利(損) (179,320) (125,999) (53,321)

說明:114年度營業收入相較113年度減少 4.9%;營業費用較113年度減少 10.7%;整體而言,稅後淨利較113年度減少 42.3%。

(二) 兩年度合併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 年度
項目 | | 114 年度 | 113 年度 |
| --- | --- | --- | --- |
| 財務收支 | 負債佔資產比率(%) | 69.22 | 67.32 |
| | 長期資金佔固定資產比率(%) | 142.98 | 134.05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2.21 | -1.37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9.84 | -6.49 |
| | 純益率(%) | -9.75 | -6.51 |
| | 每股盈餘(元) | -2.68 | -1.90 |

說明:CGM 策略性投資於自動化生產設備建置及國際臨床費用,致使負債比增加,影響獲利能力。

(三) 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未公開 114 年度之財務預測,故無須揭露預算執行情形。


(四) 研究發展狀況:

(1) 近三年度的研發費用佔營收淨額比率及研發成果情形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 | --- | --- |
| 研發費用 | 354,755 | 322,326 | 242,338 |
| 占營收淨額比率 | 19.3% | 16.7% | 13.8% |

(2) 114年度研發成果

A. 華廣開發出新一代血糖試片 GS765,搭配傳統的 BGM 使用,可不受木糖 (Xylose) 干擾,並將量測範圍擴充至 10-900 mg/dL,對於專業醫護端的標案市場給予更高的競爭空間。

B. 華廣開發之連續式血糖儀 iFree2 CGM,體積縮小,規格精進,暖機時間從 2 小時精進至 1 小時,配戴天數也從 10 天精進為 15 天,分別於 114 年 3 月及 5 月取得臨床試驗案報告,並於同年送出台灣及歐洲醫材許可證申請。

C. 搭配連續式血糖儀 iFree2 CGM,華廣已開發出新一代的 CGM 資料顯示專用接收器 HR510,以 Android 系統平台進行開發,在系統維護上可與智慧型手機同步,且開放 Wi-Fi 連線功能,可將數據上傳並分享給親友及醫護單位,達到親友關懷及協同照護的目的。

D. 華廣於 114 年底 CGM 已申請台灣及國際專利累計 501 件,並已有 317 件以上的專利申請案通過台灣及國際審查取得專利證書。

(3) 115年產品技術開發

A. 目前市面上的連續式血糖儀 CGM 主流產品配戴期為 10-15 天,但不乏有其他競品朝向 21 天甚或更多的天數進行開發,華廣將持續研發,精進連續式血糖儀的規格,包含其配戴期及保存期限延長等。

B. 連續式血糖儀 CGM 提供的數值,可由使用者在醫護人員的教導下,做為胰島素施打的依據,亦可搭配胰島素幫浦 insulin pump 進行血糖管理,華廣預計在 115 年會與胰島素幫浦公司合作,開發 CGM 與胰島素幫浦連結之相關軟硬體,開拓對於連續式血糖檢測儀 CGM 更具黏著力的市場機會。

C. 配合連續式血糖儀 iFree2 CGM 後續的取證及出貨需求,華廣將開發對應的自動化設備及智能化管控系統,在目前已有的自動化設備基礎上,改善精進生產技術,以利順利投入連續式血糖儀的量產。

5


D. 隨著連續式血糖儀 CGM 投入市場,華廣將進行效益評估試驗,收集使用者在長期配戴華廣連續式血糖儀 CGM 後,對於 HbA1c 及 TIR(Time In Range)的改善程度,確認 CGM 對使用者的實質效益。

二、本年度(115年)營運計畫概要

(一) 經營方針

  1. 創造優質平價的連續式血糖儀(CGM),讓需要使用 CGM 的人用得起 CGM。
  2. 持續推進 iFree2 CGM 產品於台灣、歐洲及中國大陸等重點市場之取證作業,並於取得准證後,協助各國合作夥伴取得當地銷售准證,拓展銷售渠道。
  3. 持續提升 CGM 的準確度及長效性,並透過使用者配戴 CGM 之效益評估,優化整體使用體驗,藉此建立市場信任度及品牌競爭力。
  4. 因應取證進度與訂單需求,分段複製 CGM 生產線自動化模組,達到階梯式生產線產能建置。
  5. 深化既有傳統血糖儀(BGM)經銷商,借助多年銷售通路來推廣與銷售 CGM 產品。同時以華廣的 CGM 核心技術,拓展國際品牌大型客戶,建立長期策略合作關係並提升品牌價值與市佔率。
  6. 落實預算控管,搭配能源管理與供應鏈管理,降低營運成本,強化產品價格競爭力與獲利能力。
  7. 產品從研發、設計至量產,全程落實 ESG 永續精神與環境責任,將綠色價值轉化為企業競爭優勢,實踐營運成長與永續經營並進之目標。

(二)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本公司預期銷售量係依據歷年銷售情形,同時參考產業環境、市場需求狀況,以及充分考量本公司的產能和對未來客戶需求的預測而制定,確保我們能夠更準確地應對市場供需的變化。隨 CGM 取得國際認證及各國銷售許可,新產品將正式進入國際市場,為公司注入成長動能並貢獻營收。

(三) 產銷政策

  1. 定期召開產銷會議,對接業務端的銷售預測與生產端的產能規畫,提升供需配適效率並確保穩定供貨。

  1. 鑑於血糖量測產品對關鍵原物料品質要求高度嚴謹,建立備援供應商機制,降低缺料風險;另針對貴金屬材料,採策略性備料與採購規劃,以因應國際價格波動並確保供料穩定

  2. 因時制宜做好產能安排,BGM 生產安排依據銷售預測,適度調整產量安排;CGM 依各國銷售准證進程,階梯式建置產能。

  3. 為提升存貨週轉率,針對前十大關鍵原物料進行滾動式需求預估,並透過長期採購合約強化議價與供應穩定性,降低庫存積壓風險;同時定期檢視未出貨成品庫存,加強出貨與排程管理,縮短成品留置期間。

(四) 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1. 因應不同市場的功能需求,持續開發與精進 CGM,並取得國際銷售准證。

  2. 依據國際市場取證後的客戶需求量,分段複製自動化機器及智能化管控系統,佈局高產量、高效能的自動化設備生產線。

  3. 利用現有各國 BGM 經銷通路推廣 CGM,並透過國際品牌大型客戶建立策略合作,提升品牌價值並擴大市場份額。

  4. 落實 ESG 永續經營,近年陸續取得 ISO 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查證、ISO 50001 能源管理認證並於 114 年首度發行永續報告書,未來計畫再取得 ISO 14067 產品碳足跡等國際認證。

三、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一) 外部競爭環境

隨著各國健保給付政策放寬與法規趨於完善,CGM 渗透率持續攀升,並加速侵蝕傳統 BGM 市場。目前全球市場由三家國際大廠(Abbott、Dexcom、Medtronic)合計佔有約 98% 的市佔率,市場對於高精準度且具價格競爭力的第三方選擇需求日益殷切。

華廣自主研發 CGM 技術,建構智慧財產權保護網,國際專利申請已突破 500 件,並已取得 317 件專利證書,名列全球第五大 CGM 專利數公司。華廣多年來歷經多家國際客戶共同進行華廣 CGM 產品專利侵權比對分析,除雙方內部團隊分析外,並委託外部國際專業律師事務所進行 CGM 產品專利侵權分析,以確保在低風險專利侵權下能行使製造與銷售的自由運營 (Freedom To Operate, FTO)。


華廣將藉由高度自動化生產線來提高品質、降低成本。提供比國際大廠更具競爭力的價格,搶佔國際 CGM 市場。

(二) 法規環境

醫療器材行業受到法規嚴格監管,各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所有醫療器材必須通過註冊才能在市場上合法銷售和使用。註冊過程需要提交詳細的產品資料,包括產品名稱、分類、規格型號、用途、結構、性能、測試報告等。華廣致力於堅持高品質和負責任的產品製造,並定期進行法規和品質系統的審查,以確保公司的產品和品質管理系統符合所有法規要求。

隨著數位醫療與醫療器材軟體(SaMD)的快速演進,「軟體監管」亦成為全球法規焦點。除傳統的安全性與有效性外,各國對於個人資料隱私與數據安全的法律要求日益嚴苛;「數據資安」的合規能力已與產品性能並重,成為醫療器材企業不可或缺的核心競爭力。華廣已將國際個資保護標準導入產品開發與公司內控流程,以確保產品持續符合各國最新的資安與隱私法規要求,為使用者提供安全、可靠的數位醫療解決方案。

(三) 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依多家市場研究機構估算,2025 年全球 CGM 市場規模超過 130 億美元,年複合成長率(CAGR)大於 15%,持續帶動血糖監測市場的高度成長,華廣 CGM 產品正符合此市場需求的趨勢。

華廣在追求企業成長與股東價值最大化的同時,亦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ESG),積極履行企業責任,致力於永續經營。

感謝股東們長期的支持與鼓勵,華廣將持續追求研發技術精進,以及堅持卓越製造,提升公司之競爭力,成為國際級醫療量測器材的領導廠商,以達永續經營之理念,華廣期待與您攜手共同邁向美好的未來。

順頌 安康

董事長:黃椿木

總經理:黃椿木

會計主管:陳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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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茲准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及虧損撥補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燕慧、郭士華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虧損撥補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此致

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曾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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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10

【附件三、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說明:本公司董事領取之酬金,包含酬金政策、個別酬金內容、數額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如下:

一、本公司董事之報酬係依「公司章程」及「董事及功能性委員酬金辦法」之規定辦理。

  1. 董事酬勞:依公司章程第28條,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即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之不高於3%分派董事酬勞。

  2. 車馬費:(1) 董事(含獨立董事):本公司每月固定給付車馬費新台幣貳萬元。

(2) 董事會出席:每次支付每位董事新台幣壹萬元(包括視訊出席及委託出席)。

(3) 股東會出席:每次支付每位董事新台幣壹萬元。

(4) 功能性委員會出席:功能性委員無另支付酬勞,僅支付出席車馬費,車馬費與董事會相同,每次支付每位委員新台幣壹萬元(包括視訊出席及委託出席)。

  1. 本公司依「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定期進行董事績效評估,如有盈餘分派之年度,董事酬勞依公司營運績效及董事績效評估結果給予報酬。績效評估結果及董事酬勞分派均依規定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通過。本公司114年度因無獲利,雖有進行董事績效評估,並未發放董事酬勞。

二、114年度董事酬金領取細目如下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報酬(A)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用(D)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董事長 黃椿木 0 0 0 0 0 0 320 320 320-0.18% 320-0.18% 3,099 3,099 0 0 0 0 0 3,419-1.90% 3,419-1.90%

董事 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 0 0 0 0 0 0 240 240 240 240 0 0 0 0 0 0 0 240 240
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
代表人:劉秀美 0 0 0 0 0 0 50 50 50 50 0 0 0 0 0 0 0 50 50
董事 通化東寶藥業(股)公司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通化東寶藥業(股)公司
代表人:冷春生
(115.2.10 解任) 0 0 0 0 0 0 310 310 310 310 0 0 0 0 0 0 310 310
通化東寶藥業(股)公司
代表人:范朴
(115.2.10 新任)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通化東寶藥業(股)公司
代表人:張文海 0 0 0 0 0 0 310 310 310 310 0 0 0 0 0 0 310 310
董事 研本投資(股)公司 0 0 0 0 0 0 310 310 310 310 0 0 0 0 0 0 310 310
研本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劉克振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獨立董事 曾惠理 0 0 0 0 0 0 410 410 410 410 0 0 0 0 0 0 410 410
獨立董事 劉美安 0 0 0 0 0 0 410 410 410 410 0 0 0 0 0 0 410 410
獨立董事 陳瑞鑫 0 0 0 0 0 0 410 410 410 410 0 0 0 0 0 0 410 410
獨立董事 賴春霖 0 0 0 0 0 0 410 410 410 410 0 0 0 0 0 0 410 410

【附件四、114年現金增資之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

114年現金增資之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

一、依據金管會114年11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2352號之函文說明,將營運改善計劃執行情形按季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提報股東會報告。

二、健全營運計劃書之114年營運情形與實際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預算達成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4年度
項目 實際數 預估數 增(減)數 達成率
營業收入 1,838,588 1,771,625 66,963 104%
營業成本 1,210,778 1,186,707 24,071 102%
營業毛利 627,810 584,918 42,892 107%
營業費用 825,166 813,197 11,969 101%
營業淨損 (197,356) (228,279) 30,923 86%
營業外收支 (52,049) (59,303) 7,254 88%
稅前淨損 (249,405) (287,582) 38,177 87%

分析與說明:

本公司於114年10月中旬編制健全營運計畫,並就第四季營運情形進行檢討與修正。114年前三季收入為實際數,第四季預估數則依當時市場環境變化及接單狀況審慎估列。

114年度實際營運結果未達原年度預算目標,惟全年實際營收已達健全營運計畫所訂之營收目標,顯示公司於年末依市場變化適時調整預估基礎,並據以推動相關營運措施,後續將持續強化市場拓展與成本控管機制,以提升營運績效及財務結構穩健度。

(1) 營業收入

114年收入預測前三季屬實際數,第四季預估數依據市場及接單狀況調整,故114年實際營運結果與健全營運計畫所訂目標相符。

(2) 營業毛利

BGM銷售價格受到全球BGM典範轉移到CGM影響,持續下滑,影響獲利;而CGM產線製程尚未達經濟規模,致使其毛利率影響BGM產品毛利率。

12


(3) 營業費用

主係受到國際臨床費用投入、機台研發專案中止轉研發費用,及 CGM 產品迭代持續投入等費用增加所致。

(4) 營業外收支

主係針對未來不具效益之機器設備認列減損損失所致。

(5) 稅前淨損

綜合上述因素,本期呈現稅前淨損,惟虧損幅度較原預估收斂,整體營運執行情形符合健全營運計畫之規劃方向。

13


【附件五、會計師查核報告暨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KPMG

查佰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台中市407544西屯區文心路二段201號7樓

7F, No.201, Sec.2, Wenxin Road,

Taichung City 407059,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4 2415 9168

傳真 Fax +886 4 2259 0196

網址 Web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華廣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華廣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華廣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華廣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收入認列;收入認列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一)。

KPMG, a Taiwan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z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華廣集團之收入主要為銷售血糖儀及試片等產品,由於華廣集團銷售地區廣泛,並以國外客戶為大宗,收入認列時點因與客戶交易條件不同而異,因此,接近財務報導結束日之收入可能有未被記錄於正確期間之風險,故本會計師將收入認列時點列為查核重點項目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收入之內控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包括確認銷售合約之交易條件及收入認列已適當入帳;選取財務報導結束日前後一定期間銷售交易之樣本,核對相關憑證,評估收入認列於適當期間。

二、無形資產減損評估

有關無形資產-專門技術及發展成本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一)無形資產;無形資產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無形資產評估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八)無形資產。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華廣集團之無形資產-專門技術及發展成本為906,700千元,管理階層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規定進行無形資產-專門技術及發展成本減損測試。由於現金產生單位可回收金額之決定,係依據華廣集團管理階層對未來營運之預估結果。涉及管理階層主觀判斷及估計,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故將無形資產-專門技術及發展成本之減損評估列為本會計師查核重點項目。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管理階層所使用之獨立評價人員之專業能力、適任能力與客觀性,並驗證評價人員之資格,亦與管理階層討論評價人員之工作範圍及複核其委任條件,以確認未存有影響其客觀性或限制其工作範圍之事項,評價人員所使用之評價方法與國際會計準則及其產業規範相符;瞭解管理階層估計專門技術及發展成本評價所使用評價方法與假設之合理性;複核管理階層所使用之評價方法與計算可回收金額所使用的各項假設之合理性,是否與公司現行及所屬產業情況相似,並重新執行與驗算;採用內部查核人員專家協助評估管理階層採用之評價模型及重要假設折現率,以確認管理階層所使用假設數值之合理性。

其他事項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15


KPMG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華廣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華廣集團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華廣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華廣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華廣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華廣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16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華廣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燕婷

會計師:

郭士華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110333933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50103298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十一 日

17


單廣生指責他有吸引消息千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產流動資產: 114.12.31 113.12.31 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1100 現金及內當現金(附註六(一)) $ 423,124 8 321,227 6 組期借款(附註六(十一)及八) $ 473,662 8 867,540 15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7,743 - 5,187 - 合約負債一次數(附註六(二十一)) 114,407 2 1,875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520,639 10 656,800 12 應付組期票券(附註六(十)) - - 99,902 2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5,258 - 8,779 - 應付票據 1,259 - 5 -
1200 其他應收款淨額(附註六(四)) 6,897 - 52,054 1 應付帳款 141,639 3 191,406 3
130X 存貨(附註六(五)) 456,406 8 571,144 1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二)) 502,983 9 494,554 9
1410 預付款項 64,392 1 73,453 1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六(十二)、(十六)及七) 224 - 224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九)) 14,771 - 24,191 - 應付設備款 9,734 - 20,259 -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九)及八) 61,886 1 61,363 1 本期所得稅負債 8,855 - 4,901 -
1,561,116 28 1,774,198 31 租賃負債一次數(附註六(十五)) 2,890 - 9,931 -
非流動資產: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附註六(十三)) 107,513 2 10,571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核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187,901 3 166,152 3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四)及八) 715,142 13 609,830 1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六)及八) 2,531,120 45 2,586,364 45 2,078,308 37 2,310,998 40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七)) 6,102 - 10,033 - 非流動負債: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八)) 919,390 16 776,081 13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四)及八) 1,863,431 32 1,578,190 27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七)) 229,927 4 157,646 3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七)) 937 - 1,449 -
1915 預付設備款 243,082 4 277,986 5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五)) 3,354 - 991 -
1920 存出保證金 4,234 - 5,423 - 存入保證金 2,758 - 627 -
1975 淨碼定編列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六)) 2,642 - 2,642 - 1,870,480 32 1,581,257 27
1995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九)) 18,886 - 24,746 - 負債總計 3,948,788 69 3,892,255 67
4,143,284 72 4,007,073 69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八)):
3110 普通股股本 672,727 12 610,388 11
3140 預收股本 597 - 1,792 -
3200 資本公積 1,079,304 19 1,115,593 19
3300 保留盈餘 (167,217) (3) 13,060 -
3400 其他權益 159,995 3 139,145 3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745,406 31 1,879,978 33
36XX 非控制權益 10,206 - 9,038 -
權益總計 1,755,612 31 1,889,016 33
資產總計 $ 5,704,400 100 5,781,271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5,704,400 100 5,781,271 100

董事長:黃椿木

110

經理人:黃椿木

(110)


19

華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公司

华康经营指南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七月一日生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二十一)及七) $ 1,838,588 100 1,933,746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八)、(十六)及(二十二)) 1,210,778 66 1,165,363 60
營業毛利 627,810 34 768,383 40
營業費用(附註六(八)、(十五)、(十六)、(十九)、(二十二)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272,693 15 327,634 17
6200 管理費用 203,607 11 247,473 1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54,755 19 322,326 17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附註六(三)及(四)) (5,889) - 26,137 1
825,166 45 923,570 48
營業淨損 (197,356) (11) (155,187) (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十三)):
7100 利息收入 4,590 - 4,856 -
7010 其他收入 13,790 1 23,457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5,527) - 3,354 -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五)) (64,902) (4) (62,191) (3)
(52,049) (3) (30,524) (2)
稅前淨損 (249,405) (14) (185,711) (10)
7950 減:所得稅利益(附註六(十七)) (70,085) (4) (59,712) (3)
本期淨損 (179,320) (10) (125,999) (7)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21,749 1 110,336 6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21,749 1 110,336 6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36) - 13,197 1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七))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336) - 13,197 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1,413 1 123,533 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57,907) (9) (2,466) -
淨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180,277) (10) (127,216) (7)
8620 非控制權益 957 - 1,217 -
本期淨損 $(179,320) (10) (125,999) (7)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159,427) (9) (4,459) -
8720 非控制權益 1,520 - 1,993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57,907) (9) (2,466) -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二十))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2.68) (1.90)
9780 稀釋每股盈餘 $(2.68) (1.90)

董事長:黃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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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黃椿木

會計主管:陳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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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內有計算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保留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其他權益項目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描)益 合计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普通股股本 預收股本 合计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计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608,202 6,550 614,752 1,208,821 136,125 3,513 6,433 146,071 (3,328) 19,716 16,388 1,986,032 7,170 1,993,202
本期淨利(描) - - - - - - (127,216) (127,216) - - - (127,216) 1,217 (125,999)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12,421 110,336 122,757 122,757 776 123,53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127,216) (127,216) 12,421 110,336 122,757 (4,459) 1,993 (2,466)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判法定盈餘公積 - - - - 615 - (615) - - - -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185) 185 -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 (5,795) (5,795) - - - (5,795) - (5,795)
子公司發放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 - - - - - (125) (125)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13,479 - - - - - - - 13,479 - 13,479
執行員工認股權 2,186 (11,687) (9,501) 9,501 - - - - - - - - - -
預收股款 - 6,929 6,929 - - - - - - - - 6,929 - 6,929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 - - - (116,208) - - - - - - - (116,208) - (116,208)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610,388 1,792 612,180 1,115,593 136,740 3,328 (127,008) 13,060 9,093 130,052 139,145 1,879,978 9,038 1,889,016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 610,388 1,792 612,180 1,115,593 136,740 3,328 (127,008) 13,060 9,093 130,052 139,145 1,879,978 9,038 1,889,016
本期淨利(描) - - - - - - (180,277) (180,277) - - - (180,277) 957 (179,32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899) 21,749 20,850 20,850 563 21,41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180,277) (180,277) (899) 21,749 20,850 (159,427) 1,520 (157,907)
盈餘指撥及分配: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3,328) 3,328 - - - - - - -
法定盈餘公積領域勸描 - - - - (123,680) - 123,680 - - - - - - -
資本公積增資發行財股 61,077 - 61,077 (61,077) - - - - - - - - - -
子公司發放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 - - - - - (352) (352)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19,478 - - - - - - - 19,478 - 19,478
執行員工認股權 1,262 (6,572) (5,310) 5,310 - - - - - - - - - -
預收股款 - 5,377 5,377 - - - - - - - - 5,377 - 5,377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672,727 597 673,324 1,079,304 13,060 - (180,277) (167,217) 8,194 151,801 159,995 1,745,406 10,206 1,755,612

董事長:黃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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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黃椿木

會計主管:陳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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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十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損 $ (249,405) (185,711)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64,300 166,049
攤銷費用 17,978 16,756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5,889) 26,137
利息費用 64,902 62,191
利息收入 (4,590) (4,856)
股利收入 (1,656) (192)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19,478 13,479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3,071 75
預付設備款轉列費用數 45,501 10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9,447 3,976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312,542 283,72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2,556) 1,178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144,040 (179,600)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 3,521 1,922
其他應收款減少(增加) 43,167 (44,712)
存貨減少(增加) 108,730 (79,885)
其他營業資產減少 24,341 58,11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321,243 (242,98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1,254 (920)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49,767) 43,721
其他應付款增加 9,330 175,358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減少 - (294)
其他營業負債增加 209,474 4,37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170,291 222,23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491,534 (20,744)
調整項目合計 804,076 262,977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554,671 77,266
收取之利息 4,590 4,856
支付之利息 (65,705) (60,487)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1,246 (2,105)
營運活動之現金流入 494,802 19,53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6,974) (68,49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9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1,189 (310)
取得無形資產 (132,216) (146,736)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523) (3,971)
預付設備款增加 (119,204) (117,591)
收取之股利 1,656 19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86,072) (336,900)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1,688,346 2,082,676
短期借款減少 (2,084,419) (1,636,651)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450,000 1,400,0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550,000) (1,400,000)
舉借長期借款 1,000,000 600,000
償還長期借款 (609,447) (703,278)
存入保證金增加 2,131 69
租賃本金償還 (10,164) (10,317)
發放現金股利 - (122,003)
員工執行認股權 5,377 6,929
非控制權益變動 (352) (125)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108,528) 217,300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695 29,47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01,897 (70,594)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21,227 391,82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23,124 321,227

董事長:黃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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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黃椿木

會計主管:陳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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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會計師查核報告暨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KPMG

查佰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台中市407544西屯區文心路二段201號7樓

7F, No.201, Sec.2, Wenxin Road,

Taichung City 407059,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4 2415 9168

傳真 Fax +886 4 2259 0196

網址 Web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收入認列;收入認列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二)。

KPMG, a Taiwan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z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之收入主要為銷售血糖儀及試片等產品,由於銷售地區廣泛,並以國外客戶為大宗,收入認列時點因與客戶交易條件不同而異,因此,接近財務報導結束日之收入可能有未被記錄於正確期間之風險,故本會計師將收入認列時點列為查核重點項目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收入之內控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包括確認銷售合約之交易條件及收入認列已適當入帳;選取財務報導結束日前後一定期間銷售交易之樣本,核對相關憑證,評估收入認列於適當期間。

二、無形資產減損評估

有關無形資產—專門技術及發展成本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一)無形資產;無形資產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無形資產評估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九)無形資產。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形資產—專門技術及發展成本為906,700千元,管理階層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規定進行無形資產—專門技術及發展成本減損測試。由於現金產生單位可回收金額之決定係依據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階層對未來營運之預估結果,涉及管理階層主觀判斷及估計,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故將無形資產—專門技術及發展成本之減損評估列為本會計師查核重點項目。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管理階層所使用之獨立評價人員之專業能力、適任能力與客觀性,並驗證評價人員之資格,亦與管理階層討論評價人員之工作範圍及複核其委任條件,以確認未存有影響其客觀性或限制其工作範圍之事項,評價人員所使用之評價方法與國際會計準則及其產業規範相符;瞭解管理階層估計專門技術及發展成本評價所使用評價方法與假設之合理性;複核管理階層所使用之評價方法與計算可回收金額所使用的各項假設之合理性,是否與公司現行及所屬產業情況相似,並重新執行與驗算;採用內部查核人員專家協助評估管理階層採用之評價模型及重要假設折現率,以確認管理階層所使用假設數值之合理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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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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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燕婷

會計師:

郭士華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110333933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50103298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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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資產
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資產 流動資產: 114.12.31 113.12.31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1100 現金及內當現金(附註六(一)) $ 243,048 4 159,926 3 組期借款(附註六(十二)及八) $ 473,662 8 867,540 15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7,743 - 5,187 -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二十一)) 114,190 2 1,752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496,705 9 634,176 11 應付組期票券(附註六(十一)) - - 99,902 2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34,503 1 36,068 1 應付票據 1,259 - 5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 4,562 - 50,715 1 應付帳款 140,778 2 189,094 3
130X 存貨(附註六(五)) 418,411 7 524,763 9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 - 42 -
1410 預付款項 62,099 1 70,990 1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三)及(十七)) 482,556 8 473,451 8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六(十)) 10,658 - 20,079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六(十三)及七) 30,010 1 29,823 1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十)及八) 200 - 200 - 應付設備款 9,734 - 20,259 -
1,277,929 22 1,502,104 26 本期所得稅負債 6,514 - 6,514 -
非流動資產: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六)) 1,182 - 872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核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187,901 3 166,152 3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附註六(十四)及七) 106,856 2 6,566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288,025 5 275,947 5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五)及八) 715,142 13 609,830 1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及八) 2,522,635 45 2,577,874 45 2,081,883 36 2,305,650 40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 3,241 - 858 - 非流動負債: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九)) 919,251 16 775,915 13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五)及八) 1,863,431 33 1,578,190 27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八)) 229,927 4 157,646 3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八)) 724 - 1,266 -
1915 預付設備款 243,078 5 277,986 5 相等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六)) 2,067 - - -
1920 存出保證金 2,498 - 3,252 - 存八保證金 2,204 - 4 -
1975 凈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七)) 2,642 - 2,642 - 1,868,426 33 1,579,460 27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十)) 18,588 - 24,712 - 負債總計 3,950,309 69 3,885,110 67
4,417,786 78 4,262,984 74 權益(附註六(十九)):
3110 普通股股本 672,727 12 610,388 11
3140 預收股本 597 - 1,792 -
3200 資本公積 1,079,304 19 1,115,593 19
3300 保留盈餘 (167,217) (3) 13,060 -
3400 其他權益 159,995 3 139,145 3
權益總計 1,745,406 31 1,879,978 33
資產總計 $ 5,695,715 100 5,765,088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5,695,715 100 5,765,088 100

董事長:黃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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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黃椿木

(1995年12月1日)

(1995年12月1日)

經財務報告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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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陳雅雯


華僑一中四年及一一四年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二十二)及七) $ 1,703,050 100 1,771,79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九)、(十七)及(二十三)) 1,173,965 69 1,126,128 64
營業毛利 529,085 31 645,664 36
5910 減:聯屬公司間未實現利益淨變動數 (1,887) - 7,532 1
營業毛利淨額 530,972 31 653,196 37
營業費用(附註六(九)、(十六)、(十七)、(二十)、(二十三)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223,066 13 275,069 16
6200 管理費用 167,047 10 207,166 1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54,770 21 322,326 18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附註六(三)及(四)) (5,889) - 26,137 1
738,994 44 830,698 47
營業淨損 (208,022) (13) (177,502) (1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十四)):
7100 利息收入 1,560 - 1,412 -
7010 其他收入 13,378 1 23,804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七)) (7,153) - 5,475 -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六)) (64,598) (4) (61,983) (3)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11,735 1 20,292 1
(45,078) (2) (11,000) (1)
稅前淨損 (253,100) (15) (188,502) (11)
7950 減:所得稅利益(附註六(十八)) (72,823) (4) (61,286) (4)
本期淨損 (180,277) (11) (127,216) (7)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21,749 1 110,336 6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21,749 1 110,336 6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899) - 12,421 1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八))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899) - 12,421 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0,850 1 122,757 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59,427) (10) (4,459) -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二十一))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2.68) (1.90)
9780 稀釋每股盈餘 $ (2.68) (1.90)

董事長:黃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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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黃椿木

會計主管:陳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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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廣大技術開發中心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十月十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股本 保留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其他權益項目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採)益 合計 權益總額
普通股股本 預收股本 合計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計
$ 608,202 6,550 614,752 1,208,821 136,125 3,513 6,433 146,071 (3,328) 19,716 16,388 1,986,032
- - - - - - (127,216) (127,216) - - - (127,216)
- - - - - - - - 12,421 110,336 122,757 122,757
- - - - - - (127,216) (127,216) 12,421 110,336 122,757 (4,459)
- - - - 615 - (615) - - - - -
- - - - - (185) 185 - - - - -
- - - - - - (5,795) (5,795) - - - (5,795)
- - - - - - - - - - - 13,479
- - - 13,479 - - - - - - - -
2,186 (11,687) (9,501) 9,501 - - - - - - - -
- 6,929 6,929 - - - - - - - - 6,929
(116,208) (116,208)
$ 610,388 1,792 612,180 1,115,593 136,740 3,328 (127,008) 13,060 9,093 130,052 139,145 1,879,978
$ 610,388 1,792 612,180 1,115,593 136,740 3,328 (127,008) 13,060 9,093 130,052 139,145 1,879,978
- - - - - - (180,277) (180,277) - - - (180,277)
- - - - - - - - (899) 21,749 20,850 20,850
- - - - - - (180,277) (180,277) (899) 21,749 20,850 (159,427)
- - - - - (3,328) 3,328 - - - - -
- - - - (123,680) - 123,680 - - - - -
61,077 - 61,077 (61,077) - - - - - - - -
- - - 19,478 - - - - - - - 19,478
1,262 (6,572) (5,310) 5,310 - - - - - - - -
5,377 5,377 5,377
$ 672,727 597 673,324 1,079,304 13,060 - (180,277) (167,217) 8,194 151,801 159,995 1,745,406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現利法定盈餘公積

逆轉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現利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執行員工認股權

預收股款

資本公積增資發行附股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執行員工認股權

預收股款

資本公積總節現金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逆轉特別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領補勸損

資本公積增資發行附股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執行員工認股權

預收股款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董事長:黃椿木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黃椿木

會計主管:陳雅雯


華康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华康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份的上月三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損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折舊費用
  • 攤銷費用
  •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 利息費用
  • 利息收入
  • 股利收入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預付設備款轉列費用數
  •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利益淨變動數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
  • 其他應收款減少(增加)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
  • 存貨減少(增加)
  • 其他營業資產減少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 應付帳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 其他應付款增加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其他營業負債增加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調整項目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收取之利息
  • 支付之利息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存出保證金增加增加
  • 取得無形資產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收取之股利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短期借款增加
  • 短期借款減少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舉借長期借款
  • 債選長期借款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租賃本金償還
  • 發放現金股利
  • 員工執行認股權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4年度 113年度
$ (253,100) (188,502)
155,154 155,991
17,952 16,742
(5,889) 26,137
64,598 61,983
(1,560) (1,412)
(1,656) (192)
19,478 13,479
(11,735) (20,292)
3,068 -
45,501 106
(1,887) (7,532)
9,447 3,976
292,471 248,986
(2,556) 1,178
145,350 (180,509)
1,565 15,837
44,163 (44,737)
- 108
100,344 (87,276)
24,436 58,098
313,302 (237,301)
1,254 (920)
(48,316) 46,217
(42) 42
10,006 175,689
187 (625)
212,728 3,807
175,817 224,210
489,119 (13,091)
781,590 235,895
528,490 47,393
1,560 1,412
(65,401) (61,479)
464,649 (12,674)
(36,167) (68,232)
754 (178)
(132,216) (146,672)
(119,200) (117,592)
2,301 424
(284,528) (332,250)
1,688,346 2,082,676
(2,084,419) (1,636,651)
450,000 1,400,000
(550,000) (1,400,000)
1,000,000 600,000
(609,447) (703,278)
2,200 -
(1,251) (1,272)
- (122,003)
5,377 6,929
(99,194) 226,401
2,195 16,642
83,122 (101,881)
159,926 261,807
$ 243,048 159,926

董事長:黃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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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稅務原訊)

經理人:黃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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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陳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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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虧損撥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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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減:本年度稅後淨損 0
(180,277,329)
期末待彌補虧損 (180,277,329)
彌補虧損: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13,059,429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票溢價彌補虧損 167,217,900
期末未分配盈餘 0
附註: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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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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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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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公司章程】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定名為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

  1.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4565 鐘錶及眼鏡批發業、4571 藥品及醫療用品批發業及4649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2. 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7210 自然及工程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
  3.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4564 家用攝影器材及光學產品批發業及4649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4. 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2760 輻射及電子醫學設備製造業、3321 眼鏡製造業及3329 其他醫療器材及用品製造業)。
  5. CC0110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2721 電話及手機製造業、2729 其他通訊傳播設備製造業、2751 量測、導航及控制設備製造業及2760 輻射及電子醫學設備製造業)。
  6.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4642 電子設備及其零組件批發業)。
  7. 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4871 電子購物及郵購業及4879 未分類其他無店面零售業;藥局、藥房、藥殼店或活動物之零售除外)。
  8. 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4711 食品飲料為主之綜合商品零售業及4729 其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零售業;藥局、藥房、藥殼店或活動物之零售除外)
  9.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2531 鍋爐、金屬貯槽及壓力容器製造業、2911 冶金機械製造業、2919 其他金屬加工用機械設備製造業、2921 農用及林用機械設備製造業、2922 採礦及營造用機械設備製造業、2923 食品、飲料及菸草製作用機械設備製造業、2924 紡織、成衣及皮革生產用機械設備製造業、2925 木工機械設備製造業、2926 化工機械設備製造業;非屬「同位素分離機與設備及其零件」、2927 樟膠及塑膠加工用機械設備製造業、2929 未分類其他專用機械設備製造業;非屬火器、武器製造、槍械修理、彈藥、射控者、2931 原動機製造業;非屬「水力渦輪機及水輪,功率超過10000千瓦者」、「反作用式引擎(渦輪噴射引擎除外)」者及2935 輸送機械設備製造業)
  10. 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2699 未分類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832 配線器材製造業、2929 未分類其他專用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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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製造業及2939其他通用機械設備製造業;火器、武器製造、槍械修理、彈藥、射控者除外)

  1. F113010 機械批發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4643農用及工業用機械設備批發業)
  2. F113990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4649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3.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4642 電子設備及其零組件批發業)
  4. E604010 機械安裝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3400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業)
  5. JE01010 租賃業(限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7711營造用機械設備租賃業、7712農業及其他工業用機械設備租賃業、7713辦公用機械設備租賃業、7719其他機器設備租賃業;非屬電信設備、醫療機械設備、電力設備之租賃者、7729其他運輸工具設備租賃業及7731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業)

第三條:本公司得視業務上需要,對外保證及轉投資,且得經董事會決議為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其轉投資總額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不受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第四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中市,必要時,得經董事會決議,依法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五條:本公司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份

第六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壹拾億元整,分為壹億股,每股新臺幣壹拾元整,分次發行之。

第一項資本額內保留新台幣玖仟萬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共計玖佰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公司股份遇有依法得由公司自行購回情形時,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為之。

本公司收買之庫藏股,轉讓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員工認股權證發給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發行新股時,承購股份之員工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前項所稱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第七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後,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八條: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後,股務作業除法令及證券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公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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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

第九條:每屆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內,臨時會前十五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後,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股東會之召集,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證券主管機關頒佈之相關法令規定通知公告之。股東會之召集通知經股東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十一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依公司法第一七條規定,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後,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

第十二條: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遇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本公司股東僅為法人股東一人時,本公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不適用本章程有關股東會之規定。

第十三條:本公司各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四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及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親自或代理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五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在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間至少為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189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第十六條:本公司設董事七~九人,均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選任後得經董事會決議為本公司董事購買責任保險。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後,有關全體董事合計持股比例,依公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

第十六條之一: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獨立性之認定、提名方式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公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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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之二: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後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下列關係之一。

一、配偶。

二、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第十七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法令規定期限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原任之期限為限。

第十八條: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

第十九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依照法令、章程、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執行本公司一切事務。

第二十條:本公司經營方針及其他重要事項,以董事會決議之,董事會除每屆第一次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〇三條規定召集外,其餘由董事長召集並任為主席,董事長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行之。本公司召集董事會,得以書面、電子方式(e-mail)、傳真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但以一人受一人之委託為限。董事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董事,議事錄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應與出席董事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於本公司。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有關審計委員會之人數、任期、職權、議事規則等事項,依「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相關規定,以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另訂之。

第二十三條之一:本公司董事車馬費及執行本公司業務之董事薪資及其他津貼支給付,每年不論營業盈虧,均得依同業通常水準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訂定標準給付。

第五章 經理及職員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及經理人若干人,其任免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得經董事會依章程第二十四條規定決議,聘請顧問及重要職員。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其他職員由總經理依內部作業辦法任免之。

第六章 決算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於會計年度終了,應由董事會編具:一、營業報告書。二、財務報表。三、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等各項表冊依法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應以不低於當年度獲利狀況之 3% 分派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中,不低於 30% 應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及應以不高於當年度獲利狀況之 3% 分派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前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第二十八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加計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股利政策將依本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將保留盈餘以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方式分配予股東,其中現金股利比率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額百分之五。

第二十八條之二: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後,如有撤銷公開發行之計劃,應提報股東會三分之二出席三分之二通過決議,且於興櫃期間及上市櫃期間均不變動此條文。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另定之。

第三十條: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自呈奉主管官署核准登記後施行。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五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三月十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六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七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00年六月九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年二月七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五年二月五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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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二條: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三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由董事會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召集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第四條: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五條: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但本公司於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或最近會計年度召開股東常會其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一、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二、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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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1項為限,提案超過1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股東得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性提案,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相關規定以1項為限,提案超過1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六條: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公司設置獨立董事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第六條之一(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召集通知應載事項)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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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二)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三)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四)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

第七條: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八條: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 (以下稱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儘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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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第九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參與出席。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十條: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訊。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175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六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174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十一條:本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189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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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第十二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 (含臨時動議) 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十三條: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 (或出席證編號) 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或影響會議秩序者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或宣布停止討論,並及進行其他議程或程序。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

第十四條: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股份無表決權:

一、公司依法持有自己之股份。

二、被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半數之從屬公司,所持有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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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公司之股份。

三、控制公司及其從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合計超過半數之他公司,所持有控制公司及其從屬公司之股份。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或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計票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為之,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紀錄。

第十五條: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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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及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

股東對議案有異議者,應依前項規定採取投票方式表決。除議程所列議案外,股東提出之其他議案或原議案之修正案或替代案,應有其他股東附議。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六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十七條: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

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189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八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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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第十九條: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二十條: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二十一條: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182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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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視訊會議之資訊揭露)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第二十三條:(視訊股東會主席及紀錄人員之所在地)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第二十四條:(斷訊之處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依第一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第一項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一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一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一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一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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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數位落差之處理)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第二十六條: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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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停止過戶日:115年4月28日

職稱 姓名 選任日期 任期 選任時持有股份 現在持有股份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董事長 黃椿木 114.6.17 3 2,510,692 4.11% 3,092,413 4.00%
董事 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秀美 114.6.17 3 7,004,900 11.47% 7,704,384 9.95%
董事 通化東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文海 114.6.17 3 12,000,000 19.64% 13,198,277 17.05%
董事 通化東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范朴 115.2.10 3
董事 研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14.6.17 3 1,500,000 2.46% 1,845,938 2.38%
獨立董事 曾惠瑾 114.6.17 3 0 0.00% 0 0.00%
獨立董事 劉美安 114.6.17 3 96,171 0.16% 118,350 0.15%
獨立董事 陳瑞鑫 114.6.17 3 21,000 0.03% 29,534 0.04%
獨立董事 賴春霖 114.6.17 3 272,000 0.45% 299,160 0.39%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合計 23,404,763 38.31% 26,288,056 33.96%

一、股票種類:普通股
二、115年4月28日已發行總股份:77,398,253股
三、全體董事法定應持有股數:6,191,86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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