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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Thera Solutions,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Jul 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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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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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177 证券简称: 百奥泰 公告编号: 2020-027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故将同时按照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过程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 公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 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拟将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变更为安永 华明,负责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 解和支持,立信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 家分 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 股企业审计 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 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拥有从业人员 7974 人,其中合伙人162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 人,较2018 年12 月31 日 增长302 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 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 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 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389256.39 万元,2018 年12 月31 日净 资产人民币47094.16 万元。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 家,收费 总额人民币33404.48 万元,资产均值人民币5669.00 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 民币8000 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 年2 月17 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 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 年2 月24 日由中国证

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 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
项目合伙

冯幸致
签字注册
会计师
李松
质量控制
复核人
黄寅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
券服务业务
在其他单位兼
职情况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
师、澳洲注册会
计师、特许公认
会计师公会会员

(1)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冯幸致女士, 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3 年开 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6 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生物医药、 房地产、制造业和高科技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2) 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女士, 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0 年开始在事务所 专职执业,有逾9 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生物医药、工程机械、汽车、 信息科技、新能源等行业的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3) 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寅先生, 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 年开始在事务所 专职执业,有逾22 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生物医药、房地产、教育、 能源、机械制造、汽车等行业的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安永华明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为人民币168 万元,系按照安 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天数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所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资质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96), 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故将同时按照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过程中,安永为公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 表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 拟将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变更为安永华明。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此无异议。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公司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就公 司以下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情况如下:

  • (1)未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

  • (2)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

  • (3)未与公司治理层通报过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

  • 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故将同时按照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过程中,安永为公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 表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 拟将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变更为安永华明,负责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安永华明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立信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同意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故将同时按照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过程中,安永为公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

表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 拟将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变更为安永华明,负责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安永华明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立信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同意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变更为安 永华明,负责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 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安永华明签署相关合同 等事宜。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变更为安 永华明,负责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 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安永华明签署相关合同 等事宜。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 《百奥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1. 《百奥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