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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ngmat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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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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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1 年 5 月 21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贝因美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通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 们认为谢宏先生、鲍晨女士、陈滨先生、赵爱凌女士、李志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 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上述人员的教育经历和工作履历具备履行相关 职责的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 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谢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鲍晨女士、陈滨 先生、赵爱凌女士、李志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通过对公司李志容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 认为李志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李志容的教育经历
和工作履历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 也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李志容女士的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查。
关于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志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汪祥耀
倪建林
高 强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