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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ngmate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Apr 2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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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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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2-018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披露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补充披露事项
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由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12】3158号《审 计报告》、天健〔2012〕274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 计说明》版本不清晰,为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2011年度审计报告的阅读与理解, 现补充披露上述两个报告。
补充披露的报告版本与已披露文件无变化,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二、更正事项
(一)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 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存在差错,经复核,现做出更正如 下:
原报告中更正前内容为: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前向我们提供了该项议案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 人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能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续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更正后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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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前向我们提供了该项议案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 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与公司 合作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 观、公正。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存 在差错,经复核,现做出更正如下:
原报告中更正前内容为:
1、上述情况已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现公司 募集资金于2011年4月6日已到位,公司于 2012 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 金向黑龙江贝因美增资12,308.30万元。
2、 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大庆路6号 更正后内容为:
1、上述情况已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现公司 募集资金于2011年4月6日已到位,公司于 2012 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 金向北海贝因美增资12,308.30万元。
2、住所:北海市北海大道工业园区11号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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