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ngmate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1

Dec 10, 2021

54596_rns_2021-12-10_c75d29c5-e73e-4f86-9fea-a49f2c5b8781.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116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暨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高强先生出具的《关于 本人误操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获悉公司独立董事高强先生在 2021 年 6 月 3 日至 11 月 19 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公司知悉后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高强先生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股) 交易价格(元) 交易金额(元) 收益情况(元)
2021年6月3日 买入 6,700 6.34 42,478 -
2021年11月19日 卖出 1,600 4.69 7,504 -2,640

高强先生在本次短线交易中未获得收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强先生仍持 有 5,100 股公司股票。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六个 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1、本次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系高强先生人在使用交易软件的过程中不 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 4.69 元/股卖出 1,600 股公司股票所致。高强先生不 存在利用公司内幕信息违规交易谋求非法利益的情形,其本人也未在此交易中获

利。上述行为发生后,高强先生已深刻认识到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责成高强先生加强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高强先生就本次交易构成的短线交 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并承诺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 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 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董事 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 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高强先生本次短线交易 未获得收益(收益计算方法:收益=交易数量×(卖出价格-买入价格),即 1,600 股×(4.69 元/股-6.34 元/股)=-2,640 元),鉴于本次交易未产生收益, 故不存在收益上缴情形。

3、公司将加强《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力度,进一步采取措施,要求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 督促相关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严格管理各自的证券账户,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违 规交易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高强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误操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