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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Ultrapower Software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y 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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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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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16-041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拟实施业绩承诺补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李 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41 号)核准,北京神州泰岳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州泰岳”、或“公司”)向天津壳木软件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天津壳木”或“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天 津壳木100%的股权,并于2014 年4 月3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神州泰岳向李毅、李章晶、天 津骆壳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津骆壳”)、高宇扬、戴 志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天津壳木的全部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 支付方式 | 支付方式 | ||
|---|---|---|---|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 ||
| 支付的现金对价占其应取得对价的比例 | 以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支付的对价占其应取得对价的比例 | ||
| 李毅 | 74% | 30% | 70% |
| 天津骆壳 | 12% | 30% | 70% |
| 戴志康 | 5% | 100% | 0 |
| 高宇扬 | 5% | 100% | 0 |
| 李章晶 | 4% | 30% | 70% |
参考该评估结果,神州泰岳与天津壳木的全体股东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 价格为12.15 亿元。鉴于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中的各方所获得的对价形式、未来 承担的业绩补偿责任和风险不同,交易对方内部协商后同意各方并不完全按照其 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来取得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对方中李毅应取得的对价 为9.25 亿元,天津骆壳应取得的对价为1.50 亿元,戴志康应取得的对价为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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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高宇扬应取得的对价为0.45 亿元,李章晶应取得的对价为0.50 亿元。为 完成本次交易,神州泰岳需向天津壳木的全体股东发行共计45,705,164 股股份 并支付现金金额共计42,750 万元。
根据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本次向天津壳木股东 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49 元/股,股份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为92,756,183 股,其中向李毅发行的股份数量调整为76,266,195 股,向天津骆壳发行的股份 数量调整为12,367,491 股,向李章晶发行的股份数量调整为4,122,497 股。
二、盈利承诺事项
李毅、天津骆壳、李章晶(合称“承诺人”)承诺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 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否则应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予以补偿。上述承诺人承诺的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 度净利润数如下:2013 年度0.8 亿元,2014 年度1.1 亿元,2015 年度1.5 亿元, 2016 年度2.0 亿元。净利润数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数。
承诺人应首先以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应补偿的股份数= 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承诺人内部按照交割日前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出资 额占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出资总额的比例分担补偿责任。
三、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113921 号 《审计报告》,经审计的天津壳木2015 年度净利润为(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为计算依据)为7,582.82 万元,较承诺的15,000 万元少了7,417.18 万元,完成承诺业绩的50.55%,未完成2015 年度业绩承诺。
因此,2015 年度发生补偿义务,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 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盈利承诺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 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2015 年度应补偿的金额=((8,000+1,1000+1,5000)—(8,017.91 +8,985.44 +7,582.82))÷ 54,000×121,500-4492.46 =16,688.6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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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式计算,2015 年度应补偿金额为:16,688.66 万元
按照获授时的发行价格以及 2014 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方案、 2014 年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后,经计算,承诺人李毅、天津骆壳、李章晶2015 年度应补偿股份数具体如下:
| 补偿人姓名**/**名称 | 补偿前的股份数量(股) | 分担比例 | 补偿股份数量(股) | 补偿后的股份数量(股) |
|---|---|---|---|---|
| 李毅 | 107,852,006 | 82.22% | 24,275,774 | 83,576,232 |
| 李章晶 | 5,838,756 | 4.44% | 1,312,204 | 4,526,552 |
| 天津骆壳 | 17,516,272 | 13.33% | 3,936,612 | 13,579,660 |
| 合计 | 131,207,034 | 100.00% | 29,524,590 | 101,682,444 |
四、本次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6 年4 月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 津壳木软件有限责任公司201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说明》以及《关于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定向回购李毅、李章晶及天津骆壳应补 偿公司股份的议案》两项议案。
2016 年5 月17 日,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定向回购李毅、李章晶及天津骆壳应补偿 公司股份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及注销 相关事宜或者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两项议案。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承诺人应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 司以 1 元对价回购并注销。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5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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