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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uperMap Software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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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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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0年度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应出席的 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以通讯形式参加了董事会、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席了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 会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后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19年度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调整董事会成 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修订及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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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年8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候选人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2020年度,本人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财务 部分进行了审核确认;对公司内控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进行了 审核确认。

2020年度,本人召集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等事项进行审议。

2020年度,本人召集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换届以及聘任第五届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审议。

2020 年度,本人参加了 1 次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通过审阅文件、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重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生产 经营、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媒体上出现的与公司有关的报道。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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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 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 关资料,与相关管理层人员保持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内控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正,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义务。

4、时刻关注相应制度、规章的变化,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跟进与掌握法规与制度的变化,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2020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2020年,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

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

汤国安

2021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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