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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uperMap Software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Dec 2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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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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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36 证券简称:超图软件 公告编号: 2011-043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购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资产购置概述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以及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以及 2011 年 5 月 18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房产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决议公司拟利用约 18,700 万元(暂估价格,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资金,进行研发及办公 用房的建设,作为公司全国的营运中枢,将北京辖区内的公司所有机构及人员整 建制迁入,以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提升公司在研发人才市场的竞争力。项目预 计使用超募资金 8,000 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有关本次购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购置资产公告的详细内 容见公司 2011 年 4 月 19 日以及 2011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进展内容
目前,公司(作为协议乙方)与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协议甲方) 签署了《电子城 IT 产业园超图总部项目之协议书》,主要协议内容如下: 一、标的房屋概述
本次购置的电子城 IT 产业园 A7 楼为期房,主体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 构,建筑层数为 7 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件编号为:京朝国用(2008 出)第 0108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 2056 年 12 月 07 日。甲方已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不存在任何抵押、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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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任何法律行动。截至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有关 A7 编 号为 2010 规(朝)建字 0116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10105201000290)。
二、 标的房屋价款及付款进度
1、乙应向甲方支付标的房屋基础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亿玖仟肆 佰贰拾伍万零贰佰叁拾陆元整,小写:194,250,236 元。最终价款按照测绘报告 的实测面积进行调整和结算。(本购房价款超过原拟定价格18,700 万元的部分由 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2、 付款进度
乙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具体的付款进度为:
本协议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70% ,即 135,975,165.2 元(大写:壹亿叁仟伍佰玖拾柒万伍仟壹佰陆拾伍元贰角整);
标的房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送达至乙方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 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即 58,275,070.8 元(大写:伍仟捌佰贰拾柒万伍仟零柒拾 元捌角整);
二、 标的房屋交付
甲方至迟于 2012 年 06 月 30 日完成标的房屋的建设及验收工程并向乙方发 出书面通知,且甲方应当在房屋交付日前 10 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 知,通知乙方收房。交付房屋应满足下述交付标准:
(1)该标的房屋已经完工,且具备交付条件;
(2)该标的房屋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该标的房屋的供水、供电、电梯已经可以正常使用;
(4)该标的房屋的其他设施已经达到约定交付标准。
届时双方签署标的房屋交接单视为标的房屋交付之日,视为甲方完成房屋
交付义务。
甲方应交付同时向乙方提供与标的房屋相关的建设工程资料,包括: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和配套设施竣工图等竣工验收 资料;
(3)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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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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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与标的房屋及标的房屋物业管理相关的其他资料。
三、产权证书
1、 甲方认可自标的房屋依照本协议约定交付给乙方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 乙方已按照测绘报告依据全额支付购房款,甲方有义务在乙方备齐乙方应提供的 所有相关材料并缴纳完各种税费 2 年内应办结《房屋所有权证》。
2、因该房屋坐落于中关村电子城科技园区,故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乙方 不得转让该房屋,若转让,需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且甲方有优先回购权。 四、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己方义务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1)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所购标的房屋的,则每延 误一日,按照乙方已付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90 日的, 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每延误一日即按已付款的万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如乙方不解除本协议,则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交房期限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全 额支付该笔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本协议继续履行。
(2)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为乙方办理初始登记或未在约定的时 间内办完《房屋所有权证》的,则每延误一日,按照乙方已付价款的万分之一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9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解除合同的, 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每延误一日 即按已付款的万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除合同约定的以外,甲方保证不会将房屋转售给他人,保证此标的房 屋上未设定担保物权等,否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购房协议》总价款 30%的违约金,并根据乙方决定继续履行合同。
- 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己方义务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 (1)因乙方原因,迟延付款在 90 日之内的,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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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该笔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该笔逾期应 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
(2)因乙方原因,迟延付款超过 90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可将本 协议项下房屋转售任意第三人,退还乙方已付款项,乙方对此不持异议。如甲方 不解除本协议,则自本协议规定的该笔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该 笔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本协议继 续履行。
(3)除本协议第六条特别约定外,各方除根据本协议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 外,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任意一方非因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事项解除 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购房协议》总价款 30%的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约按照本协议约定需要向对方返还款项和/或支付违约金 的,违约一方应当依约返还款项并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 内支付违约金,否则自应当支付违约金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全部违约金之日 止,按日向守约方支付全部购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甲方认可,乙方有权从当期应付款项中扣除甲方按照合同应当承担的违约 金或其他损害赔偿。
五、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房屋所在地人 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六、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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