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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noHytec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Dec 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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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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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5-060

证券代码:688339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暂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12,000.00 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5 年12 月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起

  • 不超过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9,523.33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7 月23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2025 年11 月28 日归还9,905.40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 年11 月28 日,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046.11 万元(注1)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 项目进度
资金额
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 15,000.00 2,775.61 已终止(注2)
补充流动资金 4,999.99 4,525.51 -(注3)
合计 19,999.99 7,301.12 -

注1:截至2025 年11 月28 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13,046.11 万元(其中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注2:公司于2025 年5 月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 年6 月20 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 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项目”,除项目待付合同款支付外,剩余募集资金仍继 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备公司后续项目需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 30 日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注3: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因此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低于拟投入金额,相关差额部分已由公司自筹 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 万元,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仅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 年12 月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六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 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至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

2025 年12 月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出具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2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