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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noHytec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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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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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刘小诗作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小诗先生,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8月获得中国石油大学(前身为华东石油学院)化工专业学士学位,1986年8月及1987年12月先后获得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工学院技术管理系工业管理专业理科硕士学位、哈里曼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理科硕士。1997年4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及业务支持部项目专家;2018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车百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4月2025年6月,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我本人与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持有公


司股份,且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非执行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4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非执行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会次数
刘小诗 4 4 0 0 2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发挥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 - -
提名委员会 2 2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2
战略与ESG委员会 - - -

注:“-”代表本人非该委员会成员;

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内我认真履职尽责,努力为公司治理优化和团队建设贡献力量。在提名工作中,我与委员会成员共同研究探讨,注重考察候选人的专业素养与公司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力求为公司配备合适的管理人才。在薪酬考核工作中,我们持续完善相关机制,注重将薪酬安排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致力于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共召开2次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与会委员均参与会议并就相关议案认真审核,发表专业意见。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


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工作。本人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重大事件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时间积极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

(五)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重点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方向与实施计划。经审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未发现重大违规问题或工作疏漏。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的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真实有效,实际执行情况与预计情况相符,不存在较大差异,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管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财务负责人变动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第四届董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薪酬方案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各项职责,严格恪守独立非执行董事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2025年6月20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此,衷心感谢公司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帮助,亦衷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带领下,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更高质量的成长。

特此报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小诗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