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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noHytec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9, 2026
58352_rns_2026-04-29_61ac15b3-adbc-401f-9adb-aa4704382a5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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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存验。
报告编码:ZC26UOMK2EXX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6]京会兴专字第00250004号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贵公司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供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证据,并保证其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贵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基础上对所取得的资料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第1页,共2页
X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我们认为,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唐红雨
110004990005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谭哲
110000105012
第2页,共2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63.0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6.65元。募集资金总额1,351,379,587.95元,扣除发行费用126,710,267.45元,募集资金净额1,224,669,320.50元。
截止2020年8月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XYZH/2020BJA905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为人民币808,702,983.73元,其中:以前年度投入807,744,894.62元。本年度内已投入958,089.11元;该项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及理财收益35,356,321.91元;结合累计发生的超募资金补流或还贷、节余资金补流、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报告期末该次募集资金的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178,851.11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8月4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351,379,587.95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24,669,320.50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26,710,267.45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224,669,320.50 |
| 减: | |
| 以前年度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 807,744,894.62 |
| 本年度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 958,089.11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累计 | 10,862.12 |
| 其他支出 | |
| -超募资金支出 | 22,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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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补流支出[注1] 414,932,945.45
加: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23,912,679.94 |
|---|---|
|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11,443,641.97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14,178,851.11 |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结项时的节余资金合计为412,398,721.47元,实际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支出414,932,945.45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主要系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850,99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04.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766,650.8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233,253.97元。
截止2021年7月23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为73,011,018.61元,其中:以前年度投入65,712,358.61元,本年度内已投入7,298,660.00元;该项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8,341,718.76元;扣除累计发生的未到期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报告期末该次募集资金的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3,547,266.61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7月23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99,999,904.82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0.00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4,766,650.85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95,233,253.97 |
| 减: | |
| 以前年度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 65,712,358.61 |
| 本年度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 7,298,660.00 |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支出[注1] | 87,009,468.4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7,219.11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8,341,718.76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43,547,266.61 |
注1:该项目主要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尚未到期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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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9年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先后于2022年8月及2025年5月完成修订。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亿华通动力”)、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由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实施,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8月4日与保荐机构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亿华通动力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于2020年10月16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于2020年10月16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8月4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 | 9550880056427900396 | 6,356,310.80 | 使用中 |
1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010122001178524 | 7,822,540.31 | 使用中 |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110922482210204 | / | 已注销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 11050163560000002506 | / | 已注销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010122001274209 | / | 已注销 |
| 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110932602710803 | / | 已注销 |
| 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110942835910201 | / | 已注销 |
| 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8111801012400748337 | / | 已注销 |
(二)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北京未来氢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氢谷”),并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1 年 7 月 23 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亿华通动力、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纬一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2022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未来氢谷、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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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 年 7 月 23 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 9550880056427900486 | 19,526,388.78 | 使用中 |
| 北京未来氢谷科技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 9550880235765700129 | 24,020,877.83 | 使用中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0200239819200043009 | / | 已注销 |
| 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纬一路支行 | 13050167550800000873 | / | 已注销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 | 03004616177 | / | 已注销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附表 2: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 9,905.4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9,905.4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
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出具确认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使用8,700.9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7月23日 |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起始日期 |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
| 99,054,000.00 | 2025年3月26日[注1] | 12个月 | 2024年12月16日 | 2025年11月28日 | 99,054,000.00 |
| 87,009,468.40 | 2025年12月5日[注1] | 12个月 | 2025年12月4日 | 尚未到期 | - |
注1: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起始日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一笔临时补流银行回单日期。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4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6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使用超募资金74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8月4日 | ||
| 使用方式 | 使用金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 7,400,000.00 | 2025年5月29日 | 2025年6月20日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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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已于2021年底完成项目结题验收,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226.63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使用节余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年度内,公司使用54.4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项目”。该项目终止后,除项目待付合同款支付外,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如公司后续拟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做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2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 2: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附表 1: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0 年 8 月 4 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58,089.11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0,902,983.7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 生产建设 | —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808,089.11 | 244,519,149.74 | -355,480,850.26 | 40.75 | 2022 年 8 月 | 注 1 | 注 1 | 否 | |
| 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 | 研发项目 | —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50,000.00 | 64,092,425.94 | -35,907,574.06 | 64.09 | 2021 年 12 月 | —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0.00 | 500,091,408.05 | 91,408.05 | 100.02 | — | —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1,20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958,089.11 | 808,702,983.73 | -391,297,016.27 | 67.39 | — | — | — | — |
2020年中国大陆
| 小计 | |||||||||||||
|---|---|---|---|---|---|---|---|---|---|---|---|---|---|
| 超募资金 | 补派 | ||||||||||||
| 及还 | |||||||||||||
| 资 | — | 24,669,320.50 | 24,669,320.50 | — | 7,400,000.00 | 22,200,000.00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224,669,320.50 | 1,224,669,320.50 | — | 8,358,089.11 | 830,902,983.73 |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3,818.9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人民币580.28万元,该部分已于2021年完成置换。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流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4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68%。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已于2022年使用超募资金74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2024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4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68%。公司已于2024年7月使用超募资金74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
|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4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68%。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使用超募资金 74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1、公司募投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已于 2021 年底达到既定目标并完成结题验收。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3,226.63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形成结余的原因在于:(1)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实施中各个环节费用的管理及控制,并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2)燃料电池技术正处于快速升级迭代期间,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期间国内相关产业链技术得以提升、部分生产设备实现国产化代替进口,公司实施项目所需的部分设备及材料等价格与预算价格相比有所降低,相应降低了募投项目成本。(3)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在存储过程中产生了利息收入。 |
| 2、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已使用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3,054.41 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54.41 万元。 | |
| 1、公司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已于 2022 年 8 月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8,013.24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形成结余的原因在于:(1)公司通过优化项目场地规划设计,合理减少了部分配套建筑面积,并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2)项目部分设备因国产化替代及对生产线布局及生产程序的调整优化节省了部分设备购置支出。(3)项目部分前期自有资金投入未纳入募集资金置换范畴,同时项目还获得了政府专项项目补贴支持、部分项目支出从补贴专户中利支。(4)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 |
| 2、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已使用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38,438.89 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0 万元。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 1:由于公司所处燃料电池行业尚未达到大规模商业化阶段,市场规模有限,导致该项目尚未达到预计产能利用率。
2025
附表 2: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 募集资金列准日期 | 2021 年 7 月 23 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98,660.00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011,018.6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 | 研发项目 | 否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7,298,660.00 | 27,755,917.70 | -122,244,082.30 | 18.5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是 |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 | 49,999,904.82 | 49,999,904.82 | 49,999,904.82 | 0.00 | 45,255,100.91 | -4,744,803.91 | 90.51 | — | —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199,999,904.82 | 199,999,904.82 | 199,999,904.82 | 7,298,660.00 | 73,011,018.61 | -126,988,886.21 | 36.5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由于燃料电池行业发展尚未完全成熟,包括公司在内的行业内企业普遍面临盈利困境。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始终保持必要的审慎态度,紧密跟踪市场与行业动态并结合自身研发布局及经营状况推进项目建设情况。但在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与行业发展均发生了一定变化:首先受近两年宏观经济环境、补贴政策等多因素综合作用影响,燃料电池市场整体景气度 |
202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说明 | 有所下滑,公司经营压力持续攀升;其次近年来行业内第三方检测资源及标准完善等均已获较大发展,导致市场需求出现升级分化现象,继续按照预定规模投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能相应降低,同时也无法契合公司为前经营现状及近期发展需求。
为及时适应市场变化及行业技术发展现状,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经综合评估客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等因素后,公司审慎决定终止“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项目”。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9,905.4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905.4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出具确认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使用8,700.9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 | 不适用 |
2022·中国募集能源共享资金
17
| 况 |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项目”于2025年终止。公司已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该募投项目。项目终止后,除待付合同款支付外,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形成结余的原因为:(1)项目建设期间氢能产业政策倾出,市场参与者显著增加,市场需求更趋多样,相关行业标准亦陆续出台,公司对设备选型及验证标准等方面要求均较立项时期有所提升,因此对投入进度有所控制;(2)受近两年宏观环境及补贴政策等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承压。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及响应市场及行业发展现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入始终保持谨慎态度导致项目建设节奏有所放缓。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1、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未来氢谷,同时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未来氢谷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翔鸡工业园区F座,并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
| 2、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项目”。该项目终止后,除项目待付合同款支付外,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如公司后续拟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做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
注: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因此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低于拟投入金额,相关差额部分已由公司自筹解决。
2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0855463270
萱业执照
(副本)(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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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恩军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录、计价活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额
264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22日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登记机关

2025年12月09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xst.gov.cn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证书序号:0011908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张思军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11000010
批准执业文号: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
批准执业日期:2013年10月10日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12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统计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交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前表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证书秘书:
No. of Certificate: 110054990005
批准注册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 北京理工学会计师协会
见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2015.03.21
证书秘书:
Title: 证书
证书证书:
No. of Certificate: 证书
证书证书经检验合格,统计有效一年。
20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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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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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newal Reg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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