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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noHytec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Oct 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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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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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 2023-037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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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或“公司”)拟引入 员工持股平台北京通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岚科技”)对 全资子公司北京亿华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氢能”)进 行增资,本次增资额 1,7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 后,通岚科技将持有亿华通氢能 25.37%股权,公司放弃亿华通氢能本次 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公司对亿华通氢能持股比例将从 100%下降至 74.63%。 亿华通氢能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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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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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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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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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氢能业务板块的快速成长及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充分激发经
营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创业精神和创新动力,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效 机制,公司拟引入员工持股平台通岚科技对亿华通氢能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前,亿华通氢能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1700 万元,均由通岚科技以自有资金认缴,公司放弃相应的 优先认购权。通岚科技系由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共同设立 的员工持股平台,其本次对亿华通氢能投资资金均来自于其合伙人实缴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亿华通氢能注册资本增至 6,700 万元,公司及通岚科技对 亿华通氢能持股比例分别为 74.63%、25.37%,亿华通氢能仍为公司合并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宋海英女士,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戴东 哲女士为通岚科技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国强先 生,副总经理于民先生,副总经理贾能铀先生及副总经理李飞强先生均为通岚 科技有限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通岚 科技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通岚科技未发生其他交易,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 企业名称 | 北京通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CXK7MC58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宋海英、戴东哲 |
|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 B-2 楼一层D101A-117 室 |
|---|---|
| 成立日期 | 2023年9月7日 |
| 注册资本 | 1,700万元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通岚科技成立于 2023 年 9 月 7 日,系由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 干人员共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目前尚未开展经营,暂无财务数据。
通岚科技由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宋海英女士,公司董事兼副
总经理戴东哲女士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北京亿华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亿华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亿华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亿华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亿华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亿华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注册资本 | 5,000 万元 | |||||
| 成立时间 | 2023-06-14 | |||||
| 法定代表 人 |
张国强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B-6 号 楼C 座2 层C201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液体分离 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新兴能源 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 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专用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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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本次增资前 | 本次增资后 | 出资方式 | ||
| 认缴出 资额 (万 元) |
持股 比例 |
认缴出 资额 (万 元) |
持股比 例 |
|||
| 亿华通 | 5000 | 100.00% | 5000 | 74.63% | 货币出资 | |
| 通岚科技 | - | - | 1700 | 25.37% | 货币出资 | |
| 合计 | 5000 | 100.00% | 6700 | 100.00% |
亿华通氢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来将聚焦于上游制氢领域相关业务,以
实现公司多元化业务发展目标。鉴于其成立时间尚短,暂无有效财务数据。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标的资产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况。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系交易对手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亿华通氢能新增的 1,700 万元注 册资本,因亿华通氢能设立时间较短,且尚未开展相关业务,交易对手方将按 照每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认缴亿华通氢能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遵循公平、 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 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拟签署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 ( ) 协议主体
北京通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增资方”)、北京亿华通氢能科技有限公 司(“标的公司”)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协议主要内容
1、 通岚科技按 1 元每股的价格出资 1700 万元(大写:壹仟柒佰万圆整) 认缴亿华通氢能新增注册资本 17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取得亿华通氢能 25.37% 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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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方同意,本协议经各方签订后,增资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三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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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自然日内向目标公司的账户支付完毕 1700 万元人民币增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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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本协议经各方签订生效后,各方应配合目标公司尽快完成本次增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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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资协议尚未签署,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签 署。
六、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亿华通氢能本次增资以扩充注册资本,有助于加快培育公司氢能业务板块 成长。本次引入新股东通岚科技,主要由亿华通氢能及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及 核心骨干组成,有助于优化亿华通氢能股权结构,吸引并留住核心优秀人才, 并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激发核心员工的创业精神和创新动力, 促进亿华通氢能未来快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战略布局。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增资资金均为通岚科技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仍需经公司履行相应审议及披露程序,且其实施过程亦将受后 续增资款缴纳及工商变更登记等多方因素影响,最终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亿华通氢能尚未开展相关业务,其未来发展可能受政策环境、市场环境、 技术水平等多重因素制约,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或协同效应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 ( )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事项。
( 二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符合本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三 )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海英女士、戴东哲女士、张 国强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四 )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业务板块团队信 心,助推业务发展,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定价公允、合理,遵循 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亿华通氢能公司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交 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