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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noHytec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Oct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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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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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 2022-064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 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630,523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6.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35,137.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1.0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466.93 万元。募集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BJA90594 号《验资报 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亿 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7 日、2020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下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万元)
1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60,000 60,000
2 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 10,000 1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合计 120,000 120,000

注 :公司于2022 年3 月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2022 年3 月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题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5)。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燃料

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延期至 2022 年 8 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截 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上述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 态,项目具体投入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A
累计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B
待付合同
尾款
C
利息收入
净额
D
募集资金剩
余金额
E=A-B-C+D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
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60,000 20,920.14 3,522.85 2,456.23 38,013.24

注:募集资金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 程”预计投入与实际投入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预计投入 实际投入 其中:募集
资金投入
其中:专项补
贴及自有资金
投入
投入比例
工程建设费用 31,357.39 24,239.08 20,550.58 3,688.50 77.30%
设备购置费用 22,500.00 7,715.53 3,892.41 3,823.12 34.29%
铺底流动资金 6,142.61 - - 0.00%
合计 60,000.00 31,954.61 24,442.99 7,511.62 53.26%

1、项目工程建设投入低于预计金额主要系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 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优化项目场地规划设计,合理减少了部分配套建筑 面积,并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 和管理, 进一步降低了项目工程实施成本。

  • 2、项目设备购置投入低于预计金额主要系:(1)项目建设期间,部分生

  • 产设备因燃料电池技术更新迭代、行业生产技术提升等原因实现国产化代替、 产线购置成本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设备实际购置价格与预算价格相比有所降 低。(2)考虑到行业技术仍在快速迭代过程中,产品尚未完全定型,公司在产 线建设过程中通过对生产线布局的调整及生产程序的优化,减少了部分非核心 设备的购置,合理节约了项目设备购置费用。

  • 3、该募投项目部分前期自有资金投入未纳入募集资金置换范畴,同时项目

  • 还获得了政府专项项目补贴支持,部分项目支出从补贴专户中列支,以上情况 均在一定程度上抵减了募集资金投入。

  • 4、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按计划将在项目投产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

  • 进行投入。

  • 5、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

  •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项目 已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38,013.24 万元

(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 司就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审议程序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 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8,013.24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 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在决策和审批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燃料 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 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 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燃料电 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亿华通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 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 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