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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noHytec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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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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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2021 年6 月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强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于2021 年6 月2 日召开的2020 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 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经2020 年度股东大 会授权的董事会决定启动发行程序,并在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10 个工作 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UBS AG(即瑞士银行)、潍坊北汽新动能转换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即摩根 大通银行)、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即摩根士丹利国际股 份有限公司),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其中,UBS AG、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以及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上述发行对象的认 购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北汽新动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认购资 金来源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上述发行对象均已作出承诺:本人/本公司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最终权益拥有人或受益人)作出保底 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我方提供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 构成关联交易。
发行对象均已作出承诺:本人/本公司及出资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1 年6 月 17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5.02 元/股。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5、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为 850,991 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上限。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7,050 万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 序号 | 特定对象 |
认购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
| 1 | UBS AG | 361,671 | 84,999,918.42 |
| 2 | 潍坊北汽新动能转换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97,846 | 69,999,766.92 |
| 3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127,648 | 29,999,832.96 |
| 4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63,826 | 15,000,386.52 |
| 合计 | 850,991 | 199,999,904.82 |
由于本次发行采用简易程序,上述认购情况系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 由公司和主承销商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 的程序和规则予以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 199,999,904.82 元,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
公司于2021 年1 月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水木领航基金,其中公司作为有 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 亿元,占该基金出资总额的20%,现已实缴出资2,000 万元。 公司将该项投资认定为董事会决议日前6 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及拟投入的 财务性投资,并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予以扣除,本次募集资金扣减上述财务性 投资后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使用 额 |
|---|---|---|---|
| 1 | 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 | 22,000.00 | 15,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7,999.99 | 4,999.99 |
| 合计 | 29,999.99 | 19,999.99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7、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 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后的全体新老 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 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6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 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6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结合公司具 体情况,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公司 编制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6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 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 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6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公告编 号:2021-028)。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针对内部控制情况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编制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 年6 月8 日编制的《北京 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6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 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范执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 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 营管理的实际需求,起到了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据此公司编制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6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以 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6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根据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 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 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 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18 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 告》。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 案》。
议案内容:根据本次发行的方案,公司拟与UBS AG(即瑞士银行)、潍坊北 汽新动能转换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即摩根大通银行)、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即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北京亿华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 议案》。
议案内容: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募 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开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在本次募集 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6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