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SinoHytec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8, 2021

58352_rns_2021-04-28_b0364c34-f39d-4a71-b89d-9860d0350fe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4 月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 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1.00 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 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 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 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 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 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 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 股票在该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 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

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科 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 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

  • 法规规定;

  •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 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 (九)股票上市地点

  •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 事宜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 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 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

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 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 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 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 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 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 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 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 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 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 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

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 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 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 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 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披露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 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 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 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