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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noHytec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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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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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16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 年7 月13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447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30,52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76.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137.96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71.0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466.93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BJA90594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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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 年8 月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
|---|---|---|---|
| 1 |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 60,000 | 60,000 |
| 2 | 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 | 10,000 | 1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 | 50,000 |
| 合计 | 120,000 | 120,000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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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1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 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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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 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 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 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 限不超过12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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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华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0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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