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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noHytec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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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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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06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18.9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0.28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 关法规的要求。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 年7 月13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447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30,52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76.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137.96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71.0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466.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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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 年8 月4 日出 具了XYZH/2020BJA9059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 年8 月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万元)
1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
二期工程
60,000 60,000
2 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
发项目
10,000 1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合计 120,000 120,000

2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与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拟置

换金额

(一)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20 年10 月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及拟置换金额为3,818.94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
金投入
金额(万
元)
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金额
(万元)
本次拟置换
金额(万元)
1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
地建设二期工程
60,000 1,696.92 1,696.92
2 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
动机研发项目
10,000 2,122.02 2,122.02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0 0
合计 120,000 3,818.94 3,818.94

(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671.03 万 元(不含税),截止2020 年10 月31 日,承销保荐费用(从募集资金 中先行扣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 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以自筹资金支 付的金额(不含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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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金
额(万元)
已预先支付发
行费用的金额
(万元)
本次拟置换
金额(万元)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1,308.23 0 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546.23 516.98 516.98
3 律师费用 245.28 47.17 47.17
4 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信息披露费用
524.53 0 0
5 发行手续费及其
他费用
46.76 16.13 16.13
合计 12,671.03 580.28 580.28

四、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 年1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3,818.9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0.28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 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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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则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18.9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0.28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进行置 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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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18.94 万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0.28 万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0895 号), 认为亿华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亿华通公司截止2020 年10 月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亿华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不超过6 个月,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 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 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亿华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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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亿华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0895 号);

(四)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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