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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noHytec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r 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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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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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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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02)
有關變更核數師的進一步資料
茲提述北京億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日期為 2025 年 12 月 3 日有關變更 核數師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12月8日的通函(「 該通函 」)。除另有界定者外, 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謹就變更核數師事宜提供以下進一步資料。
變更核數師的背景
本公司於 2025 年 10 月及 11 月上旬與立信就本集團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 年度審計(「 2025 年度審計 」)的審計報價進行討論,尤其是:(i) 與 2024 財年相比, 審計範圍因新增十二家附屬公司而有所擴大;(ii)預期審計時間表更為緊迫;及(iii) 儘管審計範圍擴大及時間線更為緊迫,預期審計費用並無調整。立信曾口頭表示, 鑒於需投入額外人手及資源以應對更廣的審計範圍及更緊迫的時間線,其將就 2025 年度審計提出較高的審計費用。本公司其後於 2025 年 11 月中旬並無就 2025 年 度審計與立信進一步磋商。根據中國《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 理辦法》,本公司為物色合資格審計機構以完成 2025 年度審計進行了公開招標程 序,並於 2025 年 11 月收到其他潛在審計機構提交的方案。由於各方未能就最終審 計費用達成共識,立信於 2025 年 11 月 27 日辭任核數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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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5 年 11 月,審計委員會與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鼎豐舉行會議,以評估:(i) 彼 等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知識及技術能力;(ii)彼等的獨立性及客觀性; 及 (iii) 彼等的資源及能力。鑒於 (i) 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鼎豐提交的審計方案就審 計費用(即 1,550,000 港元)及資源投入而言提供了較有利條款;(ii) 財政年度結算 日將至;及 (iii) 本公司須遵照上市規則及時刊發經審核財務報表,以及下文所載 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考慮因素,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批准變更核數師。
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考慮因素
於評估委任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鼎豐時,審計委員會已考慮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頒佈的《審計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 甄選、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數師》第二部分。其 評估詳情概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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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治及領導: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鼎豐設有由合夥人、經理及初級員工組 成的分層架構,以確保角色、職責及權限的分配。審計項目團隊由具備逾 15 年經驗的審計合夥人領導,並由其負責監督審計質量。各審計項目團隊均 委任具備至少 10 年審計經驗的專責質量保證合夥人,並由其負責就重大判 斷及所達致的結論提供客觀評估。審計委員會已審閱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 鼎豐的組織架構及其內部質量管理政策,並信納彼等具備清晰的匯報線及 授權,以及責任及問責安排,從而保障其履行審計職能時的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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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道德合規: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鼎豐須分別遵守《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 守則》及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道德守則)的條文。於獲委 任為核數師前,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鼎豐已向審計委員會確認,本公司與 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鼎豐之間概無任何擬提供的非審計服務、財務或業務 關係,而審計項目團隊成員與本公司之間亦概無任何可能影響彼等為本公 司進行 2025 年度審計的獨立性的個人關係。彼等亦進一步確認,其已就本 公司完成利益衝突審查,以確保過往或現時概無任何非審計服務會就彼等 獲委任為核數師而產生任何潛在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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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業知識及技術能力: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鼎豐具備充足經驗,曾為超過 50 家於中國證券交易所及聯交所上市的不同行業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審計 項目團隊的經理及合夥人均為註冊會計師,而主審計合夥人各自擁有 7 至 15 年審計與本公司規模及╱或所處行業相若上市公司的經驗。此外,香港及中 國的執業註冊核數師須每年於不同能力範疇完成至少40個持續專業發展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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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項目執行:審計項目團隊的合夥人及經理將處理重大事項及判斷,而初級 員工則在彼等直接監督下執行基本審計程序。審計委員會亦已審閱建議審 計時間線,當中載列 2025 年度審計各階段的主要審計階段及相應程序。建 議審計時間線清晰界定計劃、查證、審閱及確認階段,以及將於各階段採用 的審計方法。經考慮審計項目團隊架構後,審計委員會信納,北京興華及北 京興華鼎豐已配置具備不同資歷層級、技術專長及管理監督的充足人員, 以確保審計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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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與審計委員會的溝通及互動:北京興華、北京興華鼎豐與審計委員會於審 計各階段均保持有效的雙向溝通,包括定期會議及就出現的任何問題作出 及時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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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監控程序:於過去三年,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鼎豐以及彼等的從業人員概 無因其專業操守而受到任何刑事處罰,或受到證券交易所及行業協會等自 律組織的任何紀律處分。基於上文所述,審計委員會信納,北京興華及北京 興華鼎豐具備獨立性、勝任能力及足夠能力,能為本集團進行高質量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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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審計費用差異的主要因素
審計委員會知悉,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鼎豐的報價較立信就 2024 財政年度的報 價略低,但經全面考慮彼等的資歷,包括但不限於其網絡、資源、審計計劃、審 計範圍及其他因素後,認為較低的審計費用不會損害審計質量。此結論乃經以 下各項達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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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審計服務範圍: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鼎豐的審計費用建議所涵蓋的審計服 務範圍與立信大致相同,並包括本公司新設立的十二家附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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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時間成本較低而導致費用較低: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鼎豐已於中國設立 30 家辦事處,包括但不限於湖北、西安、廣東、深圳、山東、上海、杭州、天 津、重慶、江蘇及內蒙古。由於彼等於中國的辦事處鄰近本公司總部,可減 少差旅時間及相關成本,從而可能導致審計費用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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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審計過程:由於須根據適用的會計及審計準則編製審計計劃,不同會計師 事務所編製的審計計劃原則上應當相同,因此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鼎豐的 審計計劃應與立信先前採用的審計計劃相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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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核數師的組成及架構:審計項目團隊由 15 名成員組成,包括執業核數師及 專業人員,規模較立信的團隊略大。
審計方法及審計計劃
整體審計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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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入確認:鑒於收入對業績指標的重要性,審計工作將評估收入確認不當 的風險。主要應對措施包括評估內部控制、審閱主要合同及訪談管理層、分 析收入波動、抽樣檢查支持文件、函證應收賬款以及進行截止測試,以確保 收入獲妥為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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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應收賬款減值:審計工作著重於評估內部控制、函證主要賬項、審閱現金流 量預測,以及評估按信用風險對賬款分組的依據是否合理。審計亦將檢查 資產負債表日後的還款情況,並確保減值於財務報表內獲准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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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研發費用:審計工作將處理研發成本分類為費用或資本化資產的不確定性, 著重於評估內部控制、確保會計政策貫徹一致,以及核實已記錄開支的完 整性。此外,其亦將檢查是否符合政府資助要求,並評估研發所形成資產的 經濟效益。
審計工作將按照三個階段的時間線進行,以確保提供合理保證並及時作出公開 披露。第一階段已經開始,著重於規劃、審計計劃及資產實地盤點。第二階段為 2026 年 1 月初至 3 月初,進行期末審計,重點執行所有實質性程序,並完成對年末 財務報表的測試。第三階段已於 2026 年 3 月中旬開始,正在落實審計結果,以籌 備業績公告及年報。期初結餘程序將作為首次年度審計的一部分進行。
審計委員會已評估上述所有因素,並經考慮北京興華及北京興華鼎豐就本集團 審計工作所投入的資源後,認為審計方法及時間線屬合理且充足,足以在不影 響審計質量的情況下完成 2025 年度審計所需的全部審計程序。
承董事會命 北京億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國強
中國,北京 2026 年 3 月 27 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張國強先生、宋海英女士及戴東哲 女士;非執行董事宋峰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紀雪洪先生、陳素權先生及李志杰 先生;及職工代表董事張紅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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