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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noHytec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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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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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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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0,070.19 万元,同比增加 8.48%,实现燃 料电池系统销量 1900 套,同比增加 23.62%。但受限于燃料电池行业发 展初期整体市场规模较小及公司在研发费用等方面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投入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期仍未能实现盈利。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4,320.37 万元,亏损金额同比增加 7,647.03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783.8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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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2023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作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和“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亿华通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 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 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 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亿华通签订《持续 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不定期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持续关 注亿华通经营及信息披露情况 |
| 序 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 |
2023年度,亿华通未发生按有关 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的违法违规情况 |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3年度,亿华通未发生违法违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
2023年度,亿华通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 规或违背承诺的情况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亿华通依照相关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亿华通的内控制度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亿华通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 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 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亿华通已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保荐机构对 亿华通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 文件进行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 年度,亿华通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 序 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 年度,亿华通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 诺的情况 |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度,亿华通不存在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 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 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 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 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度,亿华通未发生该等情 况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 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 作要求 |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 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 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 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五)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查的其他事项。 |
2023年度,亿华通不存在触发专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8,783.84 万元。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销售定价和毛利率均可能下降,且公 司经营管理开支亦可能随着业务发展进一步增加。未来公司开展经营业务将重点
在增强研发能力、扩大电堆生产能力、改善供应链和提升品牌知名度方面加大投 入并积极提升经营效率、节约开支,但若公司未来在市场推广方面未达预期,公 司仍将持续亏损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
(二)业绩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20.37 万元,亏损金额 同比增加 7,647.03 万元。本期业绩亏损主要原因为(1)燃料电池行业现阶段仍 处于产业化初期阶段,整体市场规模较小;(2)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行产 品技术的升级迭代及应用场景的拓展;(3)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为把握 住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化发展机遇,在人才储备及队伍搭建等方面的投入增加;(4)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质量,公司对部分已不能满足客户市场需求或适配公司在 售产品的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计提了减值损失;(5)2023 年公司销售回款同比减 少,年末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加大计提了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损失。
2023 年公司研发、生产及销售等各项业务基本保持了稳定,报告期内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80,070.19 万元,同比增长 8.48%。但如果未来行业发展未达预期、 市场需求持续下滑,或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各项经营性支出不断增加,公司如 不能获得足够多的订单并扩大销售至足以扭亏的规模经济水平,将会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并将继续亏损。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随着氢燃料电池行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燃料电池领域参与者与日俱增,各 大整车厂和系统生产企业不断加大对燃料电池领域的资源投入,市场竞争加剧。 尽管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以期继续维持较高的技术壁垒,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 但如公司研发活动成果不及预期,或公司在未来不能及时响应燃料电池汽车市场 的变化将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丧失市场份额及产品售价下降的风险。
(四)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目前仍处在商业化的初期阶段,整车厂商尚未大规模 开展燃料电池车型的研发与生产,目前国内头部整车厂企业进入燃料电池汽车市 场较早且在其重点区域市场中占据较大优势,在燃料电池汽车销售中占据大半份 额,导致公司现阶段客户数量较少、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目前主要客户为北汽
福田、宇通客车等整车厂商。如果目前主要客户业务拓展不利或者公司无法继续 深入开拓新客户或新市场,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2、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燃料电池系统本期毛利率为 34.56%,较上年减少 5.46 个百分 点。未来随着燃料电池技术的不断成熟与产业化,下游需求快速增长,企业产销 规模不断扩大,上游供应链不断成熟从而降低零部件成本,以及市场参与者不断 竞争,燃料电池的成本和价格都将快速下降,从而实现技术路线图规划的与传统 内燃机成本相当的目标。因此公司存在产品定价水平与毛利率随着产业化进程持 续下滑的风险,公司预计无法持续保持较高的产品定价和毛利空间。
3、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
公司产品燃料电池系统被广泛应用于公共交通等领域,且作为燃料电池汽车 的核心组成部分,关系着整车运行的安全性。由于氢气本身具有易燃易爆、扩散 速度快等物理化学特性,亦使得公众对燃料电池汽车的安全性普遍存在顾虑。标 准化是提升燃料电池产品质量的基础,目前我国燃料电池和氢能标准体系正在逐 步完善,随着行业环境持续改善及产品快速迭代更新,行业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 力亦将逐步提升。
若未来公司不能适应国家质量标准的变化,不能严格控制外购核心零部件的 产品质量,或是由于自身的设计、生产和工艺导致出现质量瑕疵甚至因此引发安 全隐患,公司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诉讼赔偿以及负面舆论影响,对公司的品牌 声誉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目前国内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与销售均具有季节性,公司业务也受到该季节性 影响。汽车制造商通常在年初审视政府补贴政策及市场需求后选取所需的产品型 号,以确保生产的燃料电池汽车符合补贴的条件及市场需求,公司的订单确认和 生产安排也基于该惯例。另外,由于燃料电池汽车行业仍处于早期商业化阶段, 其供应链不如燃油车行业或电动汽车行业般发达。因此,公司于下半年开始生产 后,最终的产品完成及交付通常在第四季度进行。鉴于我国燃料电池行业尚处于 商业化初期,未来一定时期内仍将持续受到补贴政策以及产业发展不足等方面影 响,预计生产经营活动季节性特征仍将持续。
5、供应链管理的风险
由于国内燃料电池汽车行业尚处于早期发展阶段,较燃油车或纯电动汽车行 业,其供应链尚未完全成熟,现存的优质燃料电池系统零部件供应商数量较为有 限,公司的供应商选择亦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如公司主要供应商无法持续满足公 司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交付要求,或燃料电池汽车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导致公司 供应链整合滞后,可能会造成公司经营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公司业绩表现。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受燃料电池补贴政策影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 后的价格进行结算,中央或地方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 企业,导致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普遍呈现出不同程度的资金周转问题。 由于整车厂在汽车产业链中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导致公司存在受整车厂资金链 影响较大、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的情况,实际的回款周期普遍在 1-2 年左右或 者更长。由于公司的收款进度普遍取决于客户自身的资金状况,如果公司客户的 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或者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资金环境无法根本改善,公司收款 不稳定的情况将持续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甚至损失的风险。 2、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风险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扩张,应收 账款和存货规模快速增长占用了大量营运资金。公司行业目前进入快速发展期间, 资金需求仍将快速增长,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可能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公 司目前尚处于研发及产业化初期阶段,债务融资能力较为有限,如果未来不能持 续拓宽融资渠道,不能有效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则公司存在营运资金不足的 风险。
3、偿债风险
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处于业务规模扩张阶段,需不断增加资源投入,导致公 司银行贷款规模不断加大,如果后期经营不善,公司将面临着巨大的偿债风险。 即使国家扶持力度较大,但政策的变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出现收益波动, 从而引发偿债风险。
(六)行业风险
1、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补贴政策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燃料电池系统的销售,现阶段燃料电池汽车产 业的发展高度依赖于补贴政策的支持。2020 年财政部等部门对现行燃料电池汽 车的补贴政策做出调整,从向合资格的燃料电池汽车制造商发放补贴,改为向实 现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商业化和试点应用的合资格城市群进行奖励。2021 年 8 月起,国家批准了北京、上海、广东、郑州和张家口为首的五个燃料电池汽车 示范应用城市群,公司大部分客户都位于该等城市群。由于我国燃料电池汽车的 监管框架及政策相对较新且仍在演变,这些政策可能受到我们无法控制的限制及 不确定因素影响,如果政策变动、财政紧缩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减少或取消财政补 贴及经济激励等优惠政策,这些将会对公司的燃料电池系统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3 年1-12 月 | 2022 年1-12 月 | 变动幅度 |
|---|---|---|---|
| 营业收入 | 80,070.19 | 73,811.66 | 8.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320.37 | -16,673.34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783.84 | -18,479.41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063.82 | -33,211.17 | - |
| 项目 | 2023 年末 | 2022 年末 | 变动幅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4,485.03 | 234,210.31 | 30.00% |
| 总资产 | 494,572.08 | 378,395.63 | 30.70% |
注:2022 年 12 月 13 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 号),公司据此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上表 2022 年度及年末 数据均为调整后数据,具体调整详见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二)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较上年同期变动情况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8 | -1.19 |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8 | -1.19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
-1.76 | -1.32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93 | -6.87 | 减少1.06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
-9.39 | -7.61 | 减少1.78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21.31 | 21.65 | 减少0.34个百分点 |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上表 2022 年每股收益指标系已按最新 股本调整后数据。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燃料电池技术产业化攻关及市场推广力度,2023 年 实现营业收入 80,070.19 万元,同比增加 8.48%,实现燃料电池系统销量 1900 套, 同比增加 23.62%,销售总功率为 189,410KW,同比增加 17.27%,公司营业收入及 销量连续三年保持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20.37 万元,同比亏损增加 7,647.0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063.82 万元,同比减少 22,852.64 万元。公司本期亏损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的原因主要系:(1)燃 料电池行业现阶段仍处于产业化初期阶段,整体市场规模较小;(2)公司始终 坚持以研发驱动发展,持续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为把握住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化发展机遇,在人 才储备及队伍搭建等方面的投入增加;(4)公司对部分已不能满足客户市场需 求或适配公司在售产品的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计提减值损失以夯实公司资产质量; (5)受国内经济及行业综合因素影响,2023 年公司销售回款同比减少,年末公 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加大计提了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损失。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引进研发专业人才,通过不断提高技术 能力及完善研发管理体系等方式保持核心竞争力,其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4,090.72 | 10,126.46 |
39.15%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2,975.82 | 5,853.57 |
-49.16% |
| 研发投入合计 | 17,066.53 | 15,980.02 |
6.80%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1.31% | 21.65% | -0.34%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17.44% | 36.63% | -19.19% |
注:公司本期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较同期减少 19.19 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新研 发领域及方向的研究。
(二)研发进展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不断探索研究氢燃料电池系统领域的前沿技术,并 基于自身研发优势及长期的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技术进步、产品迭代及性能优化。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研项目共 13 项,主要围绕燃料电池系统产 品迭代、核心配件性能提升、应用场景拓展及前沿性技术研究等方面展开。报告 期内,公司新增已授权专利 213 项、软件著作权 1 项,截至 2023 年 12 月已累计 获得授权专利 1058 余项、软件著作权 104 项。报告期内公司凭借长期以来的研 发投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关注,获评了“2023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 业”称号,同时公司在多年积累的研发经验基础上,通过开发热电联供及 PEM 制 氢系统,实现了布局氢能上下游产业链及产品应用场景的拓展。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亿华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
|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34,137.95 |
| 减:本期募投项目支出 | 661.45 |
|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支出 | 29,538.89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209.59 |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3,584.99 |
|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 |
|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14,468.50 |
| 减:本期募投项目支出 | 912.32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255.29 |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13,811.47 |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 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账户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余额 | 账户类别 |
|---|---|---|---|---|
|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
| 亿华通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四环支行 |
9550880056427900396 | 20,768,725.23 | 募资专户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
77010122001178524 | 8,302,329.55 | 募资专户 | |
| 亿华通 动力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口分行 |
8111801012400748337 | 6,778,823.59 | 募资专户 |
| 账户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余额 | 账户类别 |
|---|---|---|---|---|
| 合计 | 35,849,878.37 | |||
|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 ||||
| 亿华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0200239819200043009 | 127,211.80 | 募资专户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西单支行 |
9550880056427900486 | 104,451,269.19 | 募资专户 | |
| 未来氢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西单支行 |
9550880235765700129 | 33,536,221.33 | 募资专户 |
| 合计 | 138,114,702.32 |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再融资部分募资专户资金已使用完 毕,相关银行账户均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
2023 年度,亿华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 持股情况如下:
| 姓名 | 身份/职务 | 期初持股数 (股) |
期末持股数 (股) |
期末占已发 行A 股股票 的比例 |
期末占A+H 股股票的比 例 |
|---|---|---|---|---|---|
| 张国强 |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 长、总经理 |
18,594,117 | 26,031,764 | 18.61% | 15.73% |
| 宋海英 | 董事、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 |
1,332,022 | 1,864,831 | 1.33% | 1.13% |
| 戴东哲 | 董事、副总经理 | 207,822 | 290,951 | 0.21% | 0.18% |
| 滕人杰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 宋峰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 姓名 | 身份/职务 | 期初持股数 (股) |
期末持股数 (股) |
期末占已发 行A 股股票 的比例 |
期末占A+H 股股票的比 例 |
|---|---|---|---|---|---|
| 李志杰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 刘小诗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 纪雪洪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 陈素权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 张禾 | 监事会主席 | 2,800,000 | 3,920,000 | 2.80% | 2.37% |
| 滕朝军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 |
| 王珊珊 | 监事 | - | - | - | - |
| 于民 | 副总经理 | 319,736 | 447,630 | 0.32% | 0.27% |
| Nengyou Jia (贾能铀) |
副总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 |
- | - | - | - |
| 李飞强 | 副总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 |
- | - | - | - |
| 康智 | 董事会秘书 | 220,296 | 308,414 | 0.22% | 0.19% |
| 吴勇 | 非执行董事 (离任) |
- | - | - | - |
| 方建一 | 独立非执行董事 (离任) |
- | - | - | - |
| 合计 | - | 23,473,993 | 32,863,590 | 23.50% | 19.86% |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收到公司非执行董事吴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安排变动原因,吴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
吴勇同时担任公司股东北京水木扬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水木 长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宁水木愿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该 3 名股东于 2023 年 4 月通过公司发布减持计划,确 定其减持期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 3 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A 股份总数的 4.37%,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69%。
2023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发布减持结果公告称,水木扬帆、水木长风、水 木愿景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询价转让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653,1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其中水木扬帆减持 1,648,100 股,水木长风减持 0 股,水木 愿景减持股份 5,000 股。本次减持期间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的股份于 2023 年度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明亚飞 杨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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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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