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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inoHytec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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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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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北京亿华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亿华 通2020年8月10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 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本次现场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保荐代表人:杨志杰、徐振

  •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5日

  • (四)现场检查人员:杨志杰、楼微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 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 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 2、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 3、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

  • 4、查阅公司上市以来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 5、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重大合同;

  • 6、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与对外投资情况;

7、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等 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会议材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并与公司相关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

核查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的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被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获取了公司上市以来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并对公告及备查 文件等相应文件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三会文件、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等情 况进行查询和了解。

核查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制订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切实履行了 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其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相关制度文件、上市以来的三会文件及公告,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及资金往 来等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沟通。

核查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明细、三方监管协议、银 行对账单及重大资金来往的相关银行凭证、合同文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 用的决策程序及对外披露文件,就相关情况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并对募

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和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 相关制度文件、三会文件、交易协议等相关资料,并就相关情况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访谈沟通。

核查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 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 司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对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经营业绩 与业务开展情况,并通过公开信息了解近期行业与市场变化情况及同行业上市公 司的经营情况。

核查意见: 公司上市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市场前景及行 业经营环境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业务正常运转,经营状况良好。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 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公司应保持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高度重视,不断加 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公司在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提 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现场检查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自上市至今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 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 件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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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杰 徐 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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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