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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New Space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Dec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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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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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2 月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 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对照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 本章程。 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 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 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当日, 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使下列职权: 列职权: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和员工持股计划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举的 1 名董事主持。

事共同推举的1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 名。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 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四十三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百四十三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 个月结束之日起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 个月结束之日起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上述变更最终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 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