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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New Space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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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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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于 2020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出席 2020 年度 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简介

马卫国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亿宸投资管理公司董 事长。马卫国先生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获学士学位,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金融 专业获硕士学位,于清华大学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马卫国先生从事投资银 行业务近二十年,曾任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投行委员会副主任、总裁 助理、财务总监、副总裁,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董事总 经理等。

邴树奎先生:1951 年出生,高级工程师。邴树奎先生于同济大学工业电气自 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中国照明学会理事长。

方芳女士:1982 年出生,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 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治理、资本市场、财务会计。方芳女士于上海财经大 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日本名古屋大学经济学研究科获得经济学硕士及经济 学博士学位。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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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概况

2020 年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公 司股东大会。在各项会议中,我们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等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审议及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年 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马卫国 11 11 0 0 0
方芳 11 11 0 0 0
邴树奎 11 11 0 0 1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作为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我们亲自参加了各自所在委员会在报告期 内的历次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与义务。 (三)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积极配合了我们的工作,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 均按照规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了详尽的会议材料,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 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与我们保持了经常性的工作 沟通,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保证我们享有相关事 项的知情权。我们通过电话沟通、现场参会、现场考察等方式,有效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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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认真查阅文件后, 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 (一)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四、 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关联交易,不存在应履行审议程序未履行的情形,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 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规范、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占用、挪用、 违规存储或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 考行业标准,考核及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要求。

(五)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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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工作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每 10 股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 1.90 元,每股派送红股 4 股,本议案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同意本次董事 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存在若干相关承诺, 具体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报告期内,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重大遗漏 或虚假记载的情形。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各管理制度等 文件的要求,落实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信息披露等方面内部控制严格、有效,合理监督并控制了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 现的内外部风险。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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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召集、召开相关会议, 亲自出席,认真讨论、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与义务,为公司科 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度,我们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 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新的一 年,我们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 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马卫国 方芳 邴树奎 20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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