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INTERACT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6, 2023

55407_rns_2023-04-26_8f60e941-0526-44c3-afc5-9a25fafe772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 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资产 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小额快速融资”),授权期限自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 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 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 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 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 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 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 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 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 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 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 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 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 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 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 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 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

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 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 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宜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 关事宜。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尚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 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