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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GOVA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y 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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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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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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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申报时间:2014年4月29日 |
|---|---|
| 保荐机构编号:Z27174000 |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项目 | 内容 | ||
|---|---|---|---|
| 保荐机构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 ||
| 主要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41层 | ||
| 法定代表人 | 宫少林 | ||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 联系人 | 周晋峰、蔡玉洁 |
|---|---|
| 联系电话 | 010-57601721、010-57601703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 项目 | 内容 |
| 发行人名称 |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证券代码 | 300075 |
| 注册资本 | 12,6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A座18层1805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1号楼18层 |
| 法定代表人 | 吴强华 |
| 实际控制人 | 吴强华 |
| 联系人 | 邱鲁闽 |
| 联系电话 | 010-62212336 |
|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A股 |
|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 2010年4月14日 |
|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 2010年4月27日 |
|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二)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基于电子政务和GIS应用平台的开发和推广工作,为政府部门 提供GIS、MIS、OA一体化的电子政务解决方案,并提供政府各个部门间基于数据 共享的协同工作平台。
(三)主要财务数据
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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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 资产总额 | 1,259,512,565.52 | 1,128,684,426.71 | 918,069,152.91 |
|---|---|---|---|
| 负债总额 | 199,209,123.34 | 148,553,364.34 | 19,620,342.2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60,303,442.18 | 980,131,062.37 | 898,448,810.66 |
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 营业收入 | 406,357,113.32 | 221,977,115.51 | 121,076,146.62 |
| 营业利润 | 62,744,618.59 | 68,942,571.26 | 43,501,107.53 |
| 利润总额 | 94,168,499.16 | 80,081,452.97 | 60,776,090.34 |
| 净利润 | 93,516,349.81 | 72,229,938.08 | 51,931,011.79 |
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70,193.04 | 21,197,217.03 | 14,222,873.7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607,308.46 | -73,800,495.23 | -41,475,615.4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46,288.43 | -16,800,000.00 | -11,200,000.0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909,173.01 | -69,403,278.20 | -38,452,741.74 |
四、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情况 |
| 1、说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 | 1.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关注,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数字政通在督导期内除因与中金在线合作比特币事宜存在信息披露违规外,未发现其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违法的情况;2.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业绩;3.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督导和核查,督导期内没有发现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等承诺事项;5.协助发行人完善对外担保的有关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其执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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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况,督导期内没有发现违规担保事项; 6.督促发行人完善并有效执行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 度,督导期内没有发现有需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7.经常性对发行人进行走访和核查,督导其有效执行防止大股东、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等制度,督导期未发现该等情况 发生。 8.根据相关公开承诺及约定,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现发 行人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9.对发行人督导期内各年度报告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其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也未发现存在影响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 发行人于2014年4月22日公布了2013年(即最后一年)年度报告, 保荐代表人对年度报告进行了审阅。 1.向保荐机构提供信息披露文件,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 2、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 披露工作; 的情况 2.根据相关公开承诺及约定,履行相关承诺; 3.不断完善并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避免高管人员侵占公司 利益,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 4.避免对外提供不符合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担保,尤其 是对关联方的担保; 5.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6.避免违规购买或出售资产、借款、委托资产管理等行为; 7.督促其他中介机构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保荐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与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 3、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 均能积极配合本机构进行保荐工作,持续对发行人的相关事项进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行督导,其中: 律师事务所的主要督导工作包括: 1.对发行人的日常法律事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2.对发行人股东大会等重大事项进行督导并出具专业意见; 3.对发行人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及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等; 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督导工作包括: 1.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及项目进展进 行督导; 2.作为发行人的审计机构对发行人需审计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并出具审计报告; 3.对发行人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及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等。 1.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限按照相关规定对数字政通进行了现 4、其 他 场核查,出具了现场核查报告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积极配合相 关监管机构对数字政通的日常监管工作,对相关事项及时向相关 监管机构进行了汇报沟通。 2.招商证券保荐代表人刘胜民因个人原因于2011年3月15日起 不再担任数字政通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招商证券委派蔡 玉洁予以接替。招商证券和数字政通已就上述保荐代表人变更事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项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数字政通已于2011年3 月15日公告该事项。
五、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 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 事项 | 说明 | |||||||||||
| 1、重大关联交易 |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子公司2013年度与汉王科技存在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与汉王科技的子公司汉王制造存在关联采购,关联交易的程序合规。汉王科技2013年度已将股权全部转出,与汉王智通不再存在关联关系。 | |||||||||||
| 关联交易,与汉王科技的子公司汉王制造存在关联采购,关联交易的程序合规。汉王科技2013年度已将股权全部转出,与汉王智通不再存在关联关系。 | ||||||||||||
| 2、利润分配 | 2、利润分配 | 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历年的利润分配如下: | ||||||||||
| 现金2010 | 三、2011公司以总红利2.00年利润分 | 年利润分配方案: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配方案: | 全体股东16,800, | 每10股派发000元。四 | 、 | |||||||
| 民币11,2以资 | 公司以总2.00元现00,000.0本公积金 | 股本5,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0元。同时,以2010年末总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共计28,000,0 | 股东以每派发现金5,600万00股。 | 10股派发人红利人民币股为基数, | ||||||||
| 3 | ||||||||||||
| 、对外投资 | 于使利用好地募资 | 2012年11用部分超公司的技开展公司金投资2, | 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术和市场优势,提高超募资金的各项业务和取得与之对应的业000万元设立北京数字政通信息 | 次会议审》。为了使用效率务资质,技术有限 | 议通过《关进一步充分,及为了更公司使用超公司,公司 | |||||||
| 已完超募汉王 | 成子公司2012年12资金10,4智通科技 | 的工商登记工作。月24日,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40万元收购汉王科技股份有限有限公司90%的股权,此次收购 | 东大会审公司全资是为了加 | 议通过使用子公司北京强公司在智 | ||||||||
| 慧城内挖 | 市顶层设掘新的业 | 计领域的技术实力,并在智能务成长点,完善和增加公司的 | 交通和平产品线, | 安城市领域提升专业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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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术服务能力。同时可以与公司现有数字化城市管理、创新社会管理等业务有机结合,为公司已有的二百多家城市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和服务,在智慧城市的蓝海市场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获得更大的市场价值,为股东奉献更多的回报。除上述对外投资外,数字政通持续督导期内无其他对外投资事项。 | |
|---|---|
| 4、重大资产收购 | 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
| 5、业绩变动 | 持续督导期内,数字政通的经营业绩稳定增长,保荐机构对数字政通业绩予以了持续关注。 |
| 6、其他 | 无。 |
六、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了持续关注,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及向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督导期内没有发现发行人的信息披露 存在违规违法的情况,也未发现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 况。
七、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数字政通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该账户未存 放非募集资金,也未用作其它用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已由中瑞岳 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093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40,902.5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已累计使用15,348.93万元,超募集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25,553.57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34,711.5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结余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进度与调整后计划进度相符。
3、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四项承诺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止201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共计3,176.69万元。 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所述,数字政通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
八、其他申报事项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4,711.5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招商证券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严格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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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周晋峰 蔡玉洁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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