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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GOVA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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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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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正。

一、章程第六十七条原为: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 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 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的1 名董事主持。”

修改为: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 名董事主持。”

二、章程第一百零六条原为:

  • “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名,副董事长1 名,独立董事3 名。” 修改为:

  • “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 名。”

三、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原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四、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原为:

  •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 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改为: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 名董事履行职务。”

本《章程修正案》将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2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