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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GOVA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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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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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邬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20 年度的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务,积极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 将我在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公司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邬伦 15 15 0 0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2020 年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在2020 年度召开的2 次股东大会,积极听取现场 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 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2020 年1 月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公司2020 年2 月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调整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 公司2020 年2 月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关于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及预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 公司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 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公司2020 年3 月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 公司2020 年4 月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关于续聘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拟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2020 年6 月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调整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及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1. 公司2020 年9 月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公司2020 年9 月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 公司2020 年12 月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 2020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 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并进行了认真审核。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2.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 露工作。

  3. 不断强化自身的专业水平,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 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 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在董事会各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0 年主要履行了 以下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上 市公司年报工作的要求,针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召开了多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和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就审计工作计划及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过程中的审议职责做出安排,审阅了会计报表,提出了审阅意 见。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和战略调整,认真研究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配置,同时规范了选聘 流程,制定了选聘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储备工作奠定了 基础。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同时也对公 司运营中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

六、其他事项

  •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 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能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邬伦 2021 年4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