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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GOVA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n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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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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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 (2021)7849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1)第 7849 号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政通 公司”) 2021 年 1-5 月就 2017 年 6 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所募 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就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 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数字政通公司 2020 年 1-5 月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数字政通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 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提出鉴证结论。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 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

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专项报告已经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数字 政通公司 2021 年 1-5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作为数字政通公司就 2017 年 6 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项之目的使用,不得作为任何其他用途使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5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4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采用 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为 29,039,395 股(发行价每股 18.53 元),并申请增 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9,039,395.00 元,由 4 个发行对象投入,出资方式为货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310007 号”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该验资报告, 截至 2017年 7月 18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转付的最终配售对象缴付的募集资金 538,099,989.35 元,扣除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等中介机构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26,459,909.5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9,039,395.00 元,余额人民币 497,420,514.53 元转入资本公积。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98,849,396.03 元。2021 年 1-5 月就 2017 年 6 月采用非公开 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所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106,236,201.33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向 7,426,300.00
其中: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投入 7,426,3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9,494.7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98,849,396.03

注: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一致。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的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5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0 年 1 月 15 日,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民 生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12 月 25 日注销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银行账户。

2021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21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699991157 募集资金专户 1,275,696.0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708467744 七天通知 97,573,7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98,849,396.03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 年 6 月 29 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为 29,039,395 股(发行价每股 18.53 元)。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原用于 投入“智慧乌当”的 15,500.00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江西省大余县智慧亮化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和“宁德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宁德市政务云计算中心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 额为 15,500.00 万元,占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28.81%,并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进行公 告。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原用于投 入“智慧即墨经济开发区”的 9,000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东南大区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 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为 9,000 万元,占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的 16.73%。

2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5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2)。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67,421,468.01 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 1-5 月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 1-5 月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 1-5 月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98,849,396.03 元(含存款利息),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存款 1,275,696.03 元,七天通知存款 97,573,700.0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预计补充流动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 1-5 月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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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5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81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2.63
本报告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009.32
本报告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5.5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一代“网格化+”智
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
及运营项目
37,810.00 37,810.00 742.63 30,009.32 79.37 274.96 12,543.9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3,810.00 53,810.00 742.63 46,009.32 274.96 12,543.91
超募资金投向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009.32 万元,累计实现效益12,543.91
万元,投资回报率25%,高于2016 年11 月公告的《2016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设定的财务内部收益率指标13.12%,
达成预期目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三、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详见三、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1-5-31,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67,421,468.01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止2021-5-3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8,849,396.03 元,扣除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20,842,571.65 元,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78,006,824.38 元。募集资金结余原因为:1、在项目建设中,公司充分考虑整体经济环境、市场需求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益等因素,引
入其他社会资本方融资78,300,000.00 元,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导致募集资金账户结余78,006,824.38 元。截至报告日,募投项目已
全部建设完毕,公司认为无需继续投入后续募集资金。2、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0,842,571.65 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1-5-3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专户存款98,849,396.03 元,预计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5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
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江西省大余
县智慧亮化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宁
德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
宁德市政务云计算中心项目、东南
大区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
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
新一代“网格化+”
智慧城市综合信息
服务及运营项目-智
慧乌当、新一代‘网
格化+’智慧城市综
合信息服务及运营
项目”-智慧即墨经
济开发区
37,810.00 742.63 30,009.32 79.37 274.96
合计 37,810.00 742.63 30,009.32 79.37 274.9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
公司着力整合技术和市场资源、加强本地化运营和服务团队建设,并综合考虑项目实施的优先次序对资金使用做出合理安排。
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鉴于公司与贵阳市乌当区国有独资企业——贵州智源信息产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所签订的“智慧乌
当”项目涉及部门众多,系统较为复杂,仍处于方案设计期间,尚未实际投入建设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的投资收
益率,于2017年12 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新
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原用于投入“智慧乌当”的15,500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江西省大余县
智慧亮化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和“宁德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宁德市政务云计算中心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
额为15,500 万元,占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28.81%,并于2017 年12 月25 日进行公告。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事宜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 年6 月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新
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原用于投入“智慧即墨经济开发区”的9,000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东南
大区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为9,000 万元,占上述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的16.7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