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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aspr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1

Jul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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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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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二〇二一年七月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总述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经营 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与现 代公司制度相适应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目的

(一)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

(二)推进公司实现长期持续快速发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员。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出发 点,坚持目标引领,坚持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年 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分配。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基本原则;

(二)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应 当成为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其他激励方式的依据;

(三)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关的激励机制, 以吸引人才,保持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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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四)注重相关行业同等职位薪酬水平,制定有吸引力的薪酬考核制度, 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相关行业同等职位薪酬水平市场竞争力;

(五)坚持短期稳定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薪酬体系与公司长远利益 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

(一)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二)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一)研究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组织制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审批;

(二)负责拟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年度和任期考核,报董事会审批。

第八条 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标准领取薪酬, 其薪酬方案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为三年,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 会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经营业绩责 任书》。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实行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础薪酬和绩效 薪酬构成。

其中:基础薪酬主要考虑公司规模和盈利能力,所在行业的岗位价值等因 素确定,具体基础薪酬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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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职务 基础薪酬(万元/年)
总经理 60-75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0-70

总经理绩效薪酬根据当年经营业绩考评结果计算确定,绩效薪酬最高不超 过基础薪酬上限的3 倍。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为总经理年度薪酬的0.6-0.9 倍。

第十一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年度审计结果,确认公司各项考核 指标完成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总经理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建议,确定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并拟定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在任期最后一个年度,需同时 确认任期考核完成情况。

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薪酬为0。

第十三条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激励,任期激励以任期内三年平 均薪酬的30%为基础,根据任期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第十四条 在经营年度和任期中,如遇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力因 素,对考核年度和任期产生重大影响时,高级管理人员可视情况提出调整考核 目标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执行,同时调整与考核相关的内容。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与管理

第十五条 薪酬发放及考核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基础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公司可根据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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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报董事会批 准后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根据三年任期考核结果,随任期最后一年 年度考核一起履行审批程序并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高级管理人员需按规定 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等各项税费,应由个人 缴纳部分,在支付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 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离任与接任者以任免通知确定的时间 为准,按任免时段发放当年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

第十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协助实施本制度,确保薪酬支付与管 理的合理、规范。

第五章 约束机制

第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范等相 关要求,若出现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公司运行困难、声誉信誉下降的, 由董事会决定部分取消或全部取消责任者的当年绩效薪酬。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超额利润分享、创 新业务跟投等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中长期激励。相关事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 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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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时,本制度相关条款将相应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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