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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aspr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Ma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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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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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2021 年3 月)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2021 年3 月)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称“《证券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订本章程。
2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6,722,773 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3,620,538元。
3 第八条根据公司需要,法定代表人
可由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
担任,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4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总法律顾问。
5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36,722,773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53,620,538股,均为普通股。
6 第一百零八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负责。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7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负责定战略、作
决策、防风险,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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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2021 年3 月)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拟订
并向股东大会提交有关董事报酬的数额及
方式的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
顾问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拟订并向股东大会提交有关董事报酬
的数额及方式的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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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2021 年3 月)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8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决定公司重
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将党委研究讨论作
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公司重大问题的前置程
序。
9 第六章 党委 第五章 党委
10 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党委根据《中国
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
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
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
工作部署。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
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
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
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
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组织对拟任人选
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
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
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4、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
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
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
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
监督责任。
第九十九条公司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
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
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
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
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
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对董事会或
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考察并提出意见
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3、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
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
出意见建议。
4、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
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
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
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11 第一百三十条公司设总经理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一百三十条公司设总经理1 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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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2021 年3 月)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2 第一百三十四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财务预
算、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
方案;
(四)在本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公
司具体的经营方向和经营方式,决定科研开
发项目;
(五)提出对外投资、参股、设立或撤
销子公司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
(七)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九)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十)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
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一)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
第一百三十四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带领管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行使下列
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
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三)拟订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财务预算、
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在本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公司具
体的经营方向和经营方式,决定科研开发项目;
(五)提出对外投资、参股、设立或撤销子
公司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九)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十)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
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一)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决定
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
(十二)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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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2021 年3 月)

(十二)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十三)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13 第一百三十七条总经理拟订有关职
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
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
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
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删除
14 第九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第一节 职工民主管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会法》建立工会基层组织,依法开展工会
活动。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利益,
表达职工意愿,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和
组织职工促进企业发展。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工会的主要任务
是: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
参加公司民主管理;督促公司做好职工劳动保险
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
争议;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健
康的文化体育活动;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困
难或问题;抓好女职工管理工作。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拟订有关职工工资、
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
(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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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2021 年3 月)

第二节 劳动人事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遵照国家相关劳动
人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的要求和生产经营需要,建立本公司的劳动、
人事、工资、保险、福利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
法权益。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范围内,自行招聘录用员工、解除或终
止员工劳动合同。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把发
展企业与回报股东、奉献社会、造福员工有机统
一起来。公司依据国家政策和公司长远发展的要
求,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竞争有序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社会经济
发展水平和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提高员工的福
利待遇,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根据业务发展和
员工需求,建立员工培训制度,畅通员工职业发
展和成才通道。有效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
15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
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
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
部门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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