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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aspr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6

Mar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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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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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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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2016 年3 月)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
1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北京市商务局以《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京商资字[2008]1961 号)批准,由北京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依法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6002954200)。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北京市商务局以《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京商资字[2008]1961 号)批准,由北京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依法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74479A)。
2 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 号总部基地18 区21 号邮政编码:100070 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 号总部基地18 区21 号邮政编码:100160
3 原第十二条开始序号顺延 (新增)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织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4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并经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并经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组装加工计算机软、硬件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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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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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贸易、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动化产品机;技术推广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租赁模切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国营贸易、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准)。
5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韩国AMTech 株式会社以及白厚善等18 名自然人,各发起人均以北京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前述发起人各自认购的公司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分别如下:…… 第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为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等5 名法人以及18 名自然人,各发起人均以北京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
6 第九十八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次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九十九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除任期届满例行换届外, 董事会每年更换或改选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次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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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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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7 原第一百一十一条序号顺延 (新增)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选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时,党组织对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党组织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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