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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aspr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Nov 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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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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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7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 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654,73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81.59 元,扣 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1,8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9,306.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040,675.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 年3 月21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8]01490002 号”验资报告(认购总额),于2018 年3 月23 日出具了“瑞 华验字[2018]01490003 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韩亚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海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 于2018 年4 月10 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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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2019 年10 月18 日,经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将 原江苏当升三期工程的10000 吨产能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 料产业基地,同时将原计划投入江苏当升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70,000 万元变更 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产能建设, 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国家开 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原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 议》,对原募集资金账户用于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作出了补充约定。公司已于2019 年11 月8 日披露了《关于 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59。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0 年4 月16 日披露了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2。
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 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公 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门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重新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1 年7 月8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 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 产基地三期工程、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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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近期 办理完毕了该募投项目对应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本次注销的募集资 金专户情况如下: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
|---|---|---|---|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韩亚银行 | 110002000049502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 |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08967894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 |
| 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 32101560027519270000 | 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
| 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31787914 | 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对应募投项目的其 他专用账户,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及韩亚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江 苏省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1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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