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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aspr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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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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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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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九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会出具,并由贵所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转发的《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 核函〔2021〕020245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意见落实函所列示问 题进行了认真落实、核查。

现就本次落实函提出的问题书面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落实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以 下回复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本落实函回复中的字体格式说明如下: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1

问题:申请人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至今未更新申 报材料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中相关信息。请申请人按照《关于近期 报送及补正再融资申请文件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9 号)的要求补 充更新相关申请文件,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根据《关于近期报送及补正再融资申请文件相关要求的通 知》(发行监管函[2008]9 号)的相关要求,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基础对 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申报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和更新。 核查过程及结论: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针对照《关于近期报送及补正再融资申请文件相关要求的 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9 号)中要求的“①发行人新的半年度报告;②保荐人 关于新半年度报告披露内容是否涉及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新半年度报告财 务数据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事项的补充尽职调查报告;③根据新半年年度报 告修订的募集说明书。”进行了逐项对照,确认本次对申报文件等更新符合相关 法规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9 月16 日

3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作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现就本次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郑重申明如下:

“本人已认真阅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 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本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签名:

李建忠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9 月16 日

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子航 曾 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9 月16 日

5

关于本次落实函回复的声明

本人作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长,现就本次落实函回复郑重声明如下:

“ 本人已认真阅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落实函回复的全部内 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 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落实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9 月1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