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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aspr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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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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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中有关事项的回复
大华核字 [2021]0011213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中有关事项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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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 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中有关事 项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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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中有关事项的回复
大华核字 [2021]0011213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 ” 由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当升科技 、 发行人 ),转来的 由贵会出具,并由贵所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转发的《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 2021 〕 020245 号,以下 简称 “ 落实函 ” )奉悉。我们已对落实函中由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部分进行了审慎核查, 现将我们的回复意见说明如下:
问题:申请人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至今未更新申报材料募集 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中相关信息。请申请人按照《关于近期报送及补正再融资申 请文件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 [2008]9 号)的要求补充更新相关申请文件,请保荐机 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根据《关于近期报送及补正再融资申请文件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 监管函 [2008]9 号)的相关要求,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基础对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 报告等申报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和更新。
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我们对《关于近期报送及补正再融资申请文件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 [2008]9 号) 中要求补正的“①发行人新的半年度报告;②保荐人关于新半年度报告披露内容是否涉及影 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新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事项的补充尽职调 查报告;③根据新半年年度报告修订的募集说明书。”进行了逐项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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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 2021 ] 00112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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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我们认为:相关申请文件按照《关于近期报送及补正再融资申请文件相关要求 的通知》(发行监管函 [2008]9 号)的要求进行了补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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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志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谭建敏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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