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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aspr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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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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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当升科技”或“公司”)拟向特 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36,086,161股(含本数)A股股票(“本次发行”),其中矿 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矿冶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金额不低于2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高于3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矿冶集团累计 持股比例不低于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当升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对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 上,对公司本次发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 格和条件。

2、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切实可行,具备可操作性,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发行的对象之一为矿冶集团,矿冶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 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和定价方 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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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发行中公司与矿冶集团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文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沈翎、贾小梁、刘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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