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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aspr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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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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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我们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 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件。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条件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称“本次发 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方案切实可行,具备可操作性,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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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北京 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 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分析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 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式可行, 发行方案公平、合理,即期回报摊薄填补的具体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 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北京当 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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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之一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本次发 行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 响。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矿冶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 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关 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我们同意《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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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公司关于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的承诺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 宜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符合本次发行的 实际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设立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署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用于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设立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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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翎、贾小梁、刘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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