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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aspr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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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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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 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依据市场价格 定价,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及 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事先征得我们的同意;关联董事在表决 时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不 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中小股东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 我们同意《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关于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严谨的态度对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 下: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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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鉴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入6,000万元增资江苏当升, 并要求公司在约定投资期限届满后回购所持有的江苏当升股权,2016年4月7日, 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为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提供反担保。

3、报告期内,公司为江苏当升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额度不超过91,000万 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江苏当升提供的担保总额 度为不超过101,0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07,000万元。 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在2017年度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

三、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通过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其内容 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四、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初步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 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 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可能存在内外部风险的各环节 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希望公司能够进一步 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并有效地落实到公司相关的业务流程中,力争取得较 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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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五、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 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提升了公司股票的流动性, 增强了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公司对此程序的表决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事先征得 我们的同意。我们一致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六、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职工监事薪酬及津贴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及薪酬情况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董事、监事津贴及薪酬预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津贴及薪酬的预案》。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 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能够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 考核制度执行,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八、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名的9名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个 人履历、工作实绩等进行了认真审核,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具备担任公 司董事的资格。同时,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以及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9名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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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 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文件要求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同时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会 计政策。

十、关于公司为江苏当升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称“江苏当升”)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 认为,江苏当升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保 持江苏当升在销售规模扩大时流动资金需求扩大的弹性。公司本次为江苏当升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 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融资 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江苏当升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

十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及《利润补偿协议》的规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履行 了减值测试程序,测试结果合理,公允反映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减值 测试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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