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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aspr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Sep 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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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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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当升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庞雪梅 联系电话:010-6083311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家骥 联系电话:010-6083304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代表人及时审阅了当升科技 2018 年上半年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包括定期报告、三会会议资料及决议, 以及其他有关公开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 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公司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并执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董事会各专业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披露文件一致

是 4 次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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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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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
3.“三会”运作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6.关联交易
7.对外担保
8.收购、出售资产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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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2015年5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矿冶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不适用
2.2015年5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矿冶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承诺:1、保证
上市公司人员独立;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
整;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4、保证上市
公司机构独立;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不适用
3.2015年5月4日,姚福来、刘恒才、田立
勤、付强出具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诺
不适用
4.2015 年5 月4 日,姚福来、刘恒才、田
立勤、付强向公司出具承诺:1、保证上市公
司人员独立;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4、保证上市公司
机构独立;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不适用
5.2015年5月4日,姚福来、刘恒才、田立
勤、付强作出承诺:在业绩承诺期间及承诺年
度期限届满第一年和第二年,如果中鼎高科经
营业绩达到《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约定
的业绩超预期奖励条款,本人自愿放弃参与上
市公司对中鼎高科届时在职的管理层及核心
员工进行的激励奖励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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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6.2015 年9 月15 日,姚福来、刘恒才、田
立勤、付强、大唐电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
海大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新融拓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关于在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认
购的股份限售承诺
不适用
7.2015年5月4日,姚福来、刘恒才、田立
勤、付强出具关于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不适用
8.2015年5月4日,姚福来、刘恒才、田立
勤、付强出具关于约定其服务期及竞业禁止义
务和相关违约责任条款的承诺
不适用
9.2010 年4 月27 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矿
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不适用
10.2010年4月27日,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股东王晓明、陈彦彬 承诺:所持有公司
股票解禁后,在各自任职期 内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各自直接或间接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适用
11.2018年4月17日,中材国信投(天津)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材国信投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等26个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方承诺认购的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
不进行转让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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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2.2015 年 7 月 13 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矿 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自 2015 年 7 是 不适用 月 13 日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四、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存在以下中国
证监会(包括派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机构或者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1、2018年1月2日,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
出具《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乐凯胶
片相关事项的监管提示函》(冀证监函【2018】6
号),对我司关于乐凯胶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督导工作予以监管提示。
我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督促项
目组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上市公司持续督导义务。
2、2018年5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公司管理部对我公司保荐的深圳劲嘉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劲嘉股份”)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劲
嘉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
第77号),认为劲嘉股份3月29日回购股份的行
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我司及劲嘉股份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
重视,督促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杜绝违规情况再次发生。
3、2018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
关保荐代表人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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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
施的决定》、[2018]70号《关于对黄超和曾春采取
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及[2018]71号《关于对叶建
中和董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认定
我司作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未勤勉尽责、缺少
必要的职业审慎,存在对申报项目把关不严的问
题;黄超、曾春在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的过程
中,未勤勉尽责、缺少必要的职业审慎,存在对申
报项目把关不严的问题;叶建中、董文在担任青岛
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
荐代表人的过程中,出具的专业文件不符合真实、
准确、完整的要求;
我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督促各
项目组勤勉尽责、扎实推进项目,审慎判断决策,
提高执业质量和风险意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
生。
4、2018 年5 月24 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
局出具《监管关注函》(皖证监函[2018]176号),
对我公司保荐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年报和
合规报告中对于合规总监的收入、合规管理部人员
数量、以及对于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予
以关注。
我司作为持续督导机构已督促国元证券针对
上述问题向监管机构做出解释并进行相应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1、2017 年5 月24 日,我司公告收到证监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57号)。
公司在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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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融资融券 服务,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没 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61,655,849.78 元,并处人民币 308,279,248.90 元罚款。具体处罚事项将以我司最 终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此事件发生以来的近两年间,在监管机构的指 导下,公司持续完善相关内控机制,今后公司将进 一步加强日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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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 _____ 庞雪梅 王家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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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