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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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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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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 定,勤勉履职,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作用,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公司 整体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季桥龙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六年期满,于 2024 年 5 月离任;胡一元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再适合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拟选举张雪梅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 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定何振亚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 董事的议案》。
张雪梅及何振亚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拟选举张秀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定张 秀春和何昕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现任三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为许国艺先生、何昕先生、 张秀春女士,其中许国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第八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法律、会计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 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4年度审计委 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议案 |
|---|---|---|
| 2024年1月29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1、2023 年经营情况总结及业绩预告情况说明 |
| 2024年4月28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3、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4、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5、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审议《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审议《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8、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4年8月28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调整持股人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4年10月29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审议《动力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简称“立信”)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有从事相关证券业务的资格,能够遵 守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
出管理建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认真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我 们认为立信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 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 任和义务,充分发挥了审计中介机构的专业职能。
2、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 行了对本公司的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 建议。我们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并就审计的总体计划 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确定相关的时间安排,就预审中发现的问题与主审会 计师、项目经理进行了充分沟通,听取了会计师的意见,与公司会计人员进行了 探讨,妥善解决会计事项处理的分歧,保证了公司年审工作的有序进行。在会计 师事务所进场后我们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非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听取了会计 师事务所就年审重点事项的汇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加强沟通,并在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会再一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 准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对本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本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听取公司审计监察部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实 施的情况总结,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切实做好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内控建设工作,对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
-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 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 保障了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 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报告期内,我们对监 管机构提出有关内部控制的个别事项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及管理层积极整改,确 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计划等保持了良好的沟通, 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及时提交审 计报告,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托自身专业素养,认真负责地履行了监督和核查的 职责。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监管要求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 定,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发挥专长,切实有效的监督督促公司的外部 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控,充分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与运营质量。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