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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ompas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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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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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保证公司董事、监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以更好的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聘请的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 1.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包含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下同)建立劳动关系

  • 的员工或者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 2.外部董事指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公司仅担任董事职务的人员。

    • (二)监事会成员:包括股东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 1.股东监事包括内部监事、外部监事

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包含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下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员 工或者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之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外部监事是指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公司仅担任监事职务的人员。

  • 2.职工代表监事是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且不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 人员职务的员工。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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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 案,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考评。

第五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制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构成:

(一)公司内部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职务, 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后确定;公司内部董事 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考核办法执行。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由公 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 公司承担。

(三)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外部董事津贴按月发放,由公司统一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监事

监事领取监事津贴。若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则除监事津贴外,依 据其岗位、职务领取薪酬,并由公司管理层(总经理办公会)对其进行考核。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 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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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后确定。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八条 董事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监事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公司监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九条 公司执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范围:

(一)内部董事:50 万-200 万/年;

(二)独立董事:7.2 万/年;

(三)外部董事:7.2 万-24 万/年

(四)内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20 万-150 万/年;

(五)外部监事:2.88 万-8.64 万/年;

(六)高级管理人员:50 万-200 万/年。

第十条 如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超过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 范围上限的,应当按照第八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第十一条 如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未超过本制度第九条规 定的范围上限的,授权公司管理层(总经理办公会)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 委员会的考核评价结果,制定并执行具体的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