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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Advanced Digital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0
Jun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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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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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0 年6 月)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 调动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 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 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 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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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 各项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各解除限售/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 解除限售/归属资格与解除限售/归属数量。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 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组织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
供,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 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以2019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
|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以2019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以2019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以上净利润增长率的计算需扣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 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 果确定其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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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 个人层面系数(N) |
|---|---|
| 优秀 | 100% |
| 良好 | 100% |
| 合格 | 80% |
| 不合格 | 0% |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归属或递延至下 期解除限售/归属。
(二)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 归属额度=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售/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
八、考核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各年度经审计的业绩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解除限售/归 属条件中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
(二)公司人力行政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 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审核激励对象考核结 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及数量过 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四)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结果确认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归属的股 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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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行政部沟通解决。如 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5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 个工作日内进行 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公司人力行政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 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股权激励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 行政部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6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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