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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ianwei Baobian Electric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13
Mar 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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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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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12年任职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同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2012年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忠智,男,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中国 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沈阳分局副局长、中国 人民银行(总行)证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司局级)、国务院证券 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正局级)、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长、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秘书长、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副部 长级)、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副部长级);现为中国 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兼任深圳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红卫 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 10 月至今任天威保变第四届、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宋淑艾,女,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承德市委 常委经济部长、市委副书记、承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承德市市 长、河北省轻工业厅厅长、中国证监会石家庄特派办主任、中国证监 会机关事务局局长、大连商品交易所理事长;兼任河北冀中能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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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10月至今任天威保变第四届、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陈金城,男,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 共党员,历任河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企业二处处长、办公 室主任、河北省财政厅纪检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河北 省财政厅副厅长、河北省政协委员;兼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 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 10 月至今任天威保变第四届、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章永福,男,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保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保定天鹅股份有 限公司、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 10 月至今任天威 保变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国祥,男,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 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统计学会副会长;中国统计 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统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证券交 易所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2年至2008年任天威保变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1年10月至今任天威保变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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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会议情况如下:
| 董事姓 名 |
是否独 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 东大会 情况 |
||||
|---|---|---|---|---|---|---|---|---|
| 本年应 参加董 事会次 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次 数 |
是否连 续两次 未亲自 参加会 议 |
出席股 东大会 的次数 |
||
| 马忠智 | 是 | 12 | 11 | 10 | 1 | 0 | 否 | 0 |
| 宋淑艾 | 是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0 |
| 陈金城 | 是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0 |
| 章永福 | 是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0 |
| 徐国祥 | 是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0 |
此外,公司2012年度还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与风险防范委员会会议1次,年报审计沟通见面 会2次,我们均按分工出席了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二)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年度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等会议,运用自身专 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在会议上, 我们与公司其他董事进行了融洽地沟通和探讨,认真审议议案,积极 参与讨论,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并对公司 的关联交易、担保、提名董事等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 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
2012年,我们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等方式积极履行独董职责,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 了大力的配合。我们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 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2 年度我们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按照《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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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制度》要求对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 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的要求, 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 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报告期间,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决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一致认为这些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履行 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章,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及资金占 用情况进行判断、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担保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 的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 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安排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 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全面核查,出具《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在年度审计时,公司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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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 细则》对新任董事及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过认真讨论与 商议后将提名人员报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制度》 对相关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管理层人员年薪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管理层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岗位绩 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 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业绩预告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披露了《2011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 尽责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更好地维护股 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关于印发河北辖区 上市公司进一步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证监发【2012】 74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的条款 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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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 及上市公司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公司对发行上市后历年 来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清理、汇总。并于 2012年10月30日以临时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披露尚未履行完毕承 诺的情况,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 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本报告期内公司 共发布临时公告 45 份,定期报告 4 份。公司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相关信 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发生 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建立、建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 于年初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稳步推进了公司有效实施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文件的进程,进一步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 落实。编制了《内部控制手册》,作为公司建立、执行、评价及维护 内部控制体系的指导和依据。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防范四 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实施细则对各自分属 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各委员会各司其职,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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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2013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和义务,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客观公正地 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忠智、宋淑艾、陈金城、章永福、徐国祥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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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13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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