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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ianwei Baobian Electric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Nov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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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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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16-080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11 天威债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 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66,565,210 股(含本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 年 5 月 13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按照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90%确定,即 6.00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9,939.13 万元,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66,565,210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股票数量为准。
3、本次发行方案预计将于 2017 年 6 月底实施完毕,最终完成时 间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16 年 1-9 月 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98.43 万元,假设 2016 年 全年该指标按照 2016 年 1-9 月该指标的 4/3 预测,则 2016 年全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4.58 万元;假设 2016 年全年及 2017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均等于 2016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即 8,300.40 万元,则 2016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6,835.82 万元。
5、假设发行人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可能出现如下三种情形:
假设一: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与 2016 年度持平,即为-6,835.82 万元;
假设二:公司经营状况有所改善,预计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度减亏 50%,即 -3,417.91 万元;
假设三:公司经营状况恶化,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度亏损增加 50%,即-10,253.73 万元。
上述盈利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未考虑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营情 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发行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对公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均未进行利润分配和 现金分红,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2,141.07 万元。本测算假设公司 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
8、在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测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及净利润之外的其 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结果如下:
| 项目 | 2016 年度/ 2016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度/2017 | 年12 月31 日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期末总股本(股) | 1,534,607,067 | 1,534,607,067 | 1,801,172,277 |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59,939.13 | ||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 (股) |
266,565,210 | ||
|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 2017年6月底 | ||
| 假设一: | 2017 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与2016 年持平,即为-6,835.82 万元 |
||
|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万元) |
31,494.09 | 32,958.67 | 192,897.7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
1,464.58 | 1,464.58 | 1,464.58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 ||||
|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35.82 | -6,835.82 | -6,835.82 | |
| (万元)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010 | 0.009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 非) |
-0.045 | -0.045 | -0.041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010 | 0.009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 非) |
-0.045 | -0.045 | -0.041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
0.205 | 0.215 | 1.071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6% | 4.54% | 1.31%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 非) |
-22.22% | -21.21% | -6.09% | |
| 假设二: | 2017 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较2016 年度减亏50%,即-3,417.91 万元 |
|||
|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万元) |
31,494.09 | 36,376.58 | 196,315.7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
1,464.58 | 4,882.49 | 4,882.49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 ||||
|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35.82 | -3,417.91 | -3,417.91 | |
| (万元)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032 | 0.029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 非) |
-0.045 | -0.022 | -0.02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032 | 0.029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 非) |
-0.045 | -0.022 | -0.02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
0.205 | 0.237 | 1.090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6% | 14.39% | 4.29%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 非) |
-22.22% | -10.07% | -3.00% | |
| 假设三: | 2017 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较2016 年度亏损增加50%,即-10,253.73 万元 |
|||
|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万元) |
31,494.09 | 29,540.76 | 189,479.88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
1,464.58 | -1,953.33 | -1,953.3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 ||||
|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35.82 | -10,253.73 | -10,253.73 | |
| (万元)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013 | -0.01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 非) |
-0.045 | -0.067 | -0.061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013 | -0.01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 非) |
-0.045 | -0.067 | -0.0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
0.205 | 0.192 | 1.05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6% | -6.40% | -1.7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 非) |
-22.22% | -33.60% | -9.28% |
注:
(1)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本次发行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3)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 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同时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4)本次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
(5)本次发行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6)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预计 2017 年基本每 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有一定下降,但本次非公开发行部 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本次募投 项目实施后公司经营风险将得到有效降低,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 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不能立即产生相应幅度的收益,需 要经历一定的运营周期,因此短期内对公司业绩的增长贡献可能较
小,公司长期股东回报的提升仍需通过进一步做强主业、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来实现。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在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 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由于前期公司拓展新能源产业给公司业绩带来的负面影响,造成 公司目前面临资产负债率居高、净资产规模偏小的局面。2013 年末, 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至 97.17%,此后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但目 前仍然处于较高水平。截至 2016 年 9 月末,保变电气的净资产规模 为 5.31 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 93.92%,净资产规模明显低于行业平 均水平,而资产负债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上市公司面临较高财 务风险,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保变电气近年资产负债率情况
| 2016 年9 月 末 |
2015 年末 | 2014 年末 | 2013 年末 | 2012 年末 | 2011 年末 | |
|---|---|---|---|---|---|---|
| 资产负债率 | 93.92% | 93.60% | 86.78% | 97.17% | 61.22% | 56.46% |
注:2016 年 9 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发行可以有效提升公司净资产规模,改善资本结构。发行完 成后,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备考报表口径数据测算,公司的净资 产将提高到 20.12 亿元(含本次兵装集团注入的 11.25 亿元现金资 产),较发行前增长 279.20%,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 80.28%左右, 能够有效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能力。 (二)减轻公司财务负担,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所处的输变电设备制造行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对 资金投入的需求较大,而公司目前主要依靠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方 式融入资金,导致有息负债余额偏高。截至 2016 年 9 月末,公司有 息负债合计 49.41 亿元,占总负债比率 60.32%,其中绝大部分为短期 借款,金额达 47.21 亿元。目前,公司财务费用率高达 8.38%,远高 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 款,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每 年预计将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 2,610 万元,公司的财务负担将大幅减 轻,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
(三)补充流动资金,满足“聚焦输变电主业”的战略发展需求
自 2013 年明确了聚焦输变电产业的战略定位以来,公司以聚焦 资源和深化改革为抓手,完善了输变电产业链,强化了输变电产品的 生产和配套实力,输变电业务稳步增长。业务规模的扩张为本公司的 营运资金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将有助于缓解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压力,推动 公司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 司亟待改善财务状况的实际需要,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增长的需求。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性将有所提高,资本结构更为合理,盈 利能力、资本实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公司未来的业 务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公司选择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具有 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本公司从 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部分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改善公司资本 结构,降低偿债压力,补充公司长期发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同时也 增强了公司后续融资能力,综合来看,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将 得到显著增强,为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 障。
此外,拟通过本次发行注入本公司的云变电气资产主要涉及铁道 牵引变压器研发生产领域。本公司作为我国大型高端变压器生产的核 心企业之一,产品涵盖范围广,在高电压、大容量变压器制造领域具 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并在相关领域拥有较强的人员、技术及市场储备。 本次收购云变电气股权,将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迅速获得云变电气在 铁道牵引变压器研发生产领域的核心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输变电 业务结构,实现相关业务板块间的资源整合与协同,增强公司在输变 电领域的综合竞争能力。
五、公司应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一)聚焦资源、深化改革,做大做强输变电业务
自 2013 年明确“聚焦输变电主业”战略定位以来,公司目前业 务板块集中于输变电设备领域,是大型高端变压器的核心生产企业, 国家 1,000 兆瓦火电机组、水电机组、变电站(所)主要设备重点生 产厂家,产品以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的 220 千伏、500 千伏、750 千 伏以及 1,000 千伏级别变压器为主。公司 2014 年以来中标国家电网 和南方电网的多项大型特高压交直流项目,在高电压、大容量变压器、 核电变压器制造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 主要风险包括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行业政策的风险、原材料 价格波动带来成本上升的风险、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资产负债率 较高的风险等。为此,公司调整发展思路,深化改革,一方面紧紧围 绕“抢占高端,稳住中低端”的市场定位,深挖市场潜力,完善投标 各流程模块,赢得更多特高压、直流、核电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同时 加大对国际市场的开发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和客户群体; 另一方面深化制度改革、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效率,强化财务管控、实 现降本增效,强化质量管理、严控产品质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 化创新科研实力,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改善财务状况,为公司业务 的持续扩张提供充足的源动力。公司未来将抓住市场的发展机遇,提 升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降低生产 经营和财务风险,努力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 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 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 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非执行董事 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
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 制,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保定天 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2018 年)》, 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 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回 报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本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对公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5、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
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