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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ianwei Baobian Electric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y 1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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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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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16-036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11 天威债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按照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266,808,520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85.11 万元,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 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上海长威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长威”)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等 3 名特定对象,本次交易 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向兵装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
兵装集团拟以 11.25 亿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兵装集团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8,750 万股。
由于兵装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认购 构成关联交易。
2、向上海长威及南方资产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海长威、南方资产拟分别以其所持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云变电气”)54.97%、25%的股份认购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照云变电气 79.97%股份于评估基准日(2016 年 3 月 31 日)的预估值 47,585.11 万元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确定的发 行价格计算,上海长威、南方资产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分别不 超过 54,516,500 股、24,792,020 股。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从事证 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由于兵装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南方资产为兵装集团的全资子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南方资产本次认购构成本公司与其同一控制 下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上海长威于 2015 年 8 月之前工商登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南方 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九鼎”),南方九鼎的股权 结构为:南方资产持股 89.1%,东莞信托有限公司持股 10%,新疆 新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9%。由于南方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为兵装集 团,因此在 2015 年 8 月前,上海长威的实际控制人为兵装集团。2015 年 8 月之后,上海长威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南方德茂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的规 定,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 10.1.3 条(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或者第 10.1.5 条(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视 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上海长威本次认购仍视同为本公司 与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6 月 29 日,是中央直接
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注册资本为 1,746,968 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唐登杰,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火炮、枪械、 导弹、炮弹、枪弹、炸弹、火箭弹、火炸药、推进剂、引信、火工 品、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火控与指控设备、夜视器材、 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民用爆破器材、模拟训练器材、民用枪支弹 药和医疗设备生产与经营的投资与管理;陆路运输企业的投资与管 理;机械设备、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 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与非 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维 修;货物的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 国内展览;种殖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 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承 包境外机电设备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兵装集团总资产 4,010.99 亿元,净资 产为 1,333.97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资产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28 日,现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100000000035700 的《营 业执照》,企业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20 亿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南方资产的总资产 92.98 亿元,净资 产 46.1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上海长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长威成立于 2010 年 9 月 17 日,现持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于 2016 年 3 月 9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561914603E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南方德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上海长威的总资产 13.07 亿元,净资 产 12.65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收购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云变电气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3 日,注册资本为 100,413,641 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淑芳,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云变电气是原机械工业部定点生产 220 千伏级及以下电压等级 各种变压器的重点企业,主导产品为电气化铁道牵引变压器、10~ 220 千伏级电力变压器、H(C)级绝缘干式变压器及各种特型变压 器,其电气化铁道牵引变压器技术领先, 220 千伏级高原型三相组 合式大型电力变压器在西南地形复杂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电气 化铁道牵引变压器和高原型电力变压器连续多年被评为云南名牌产 品。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 年 5 月 13 日)。发行价格为本次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6.00 元/股)(注: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兵装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认购金额和数量
兵装集团拟以 112,500 万元的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按照 6.00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兵装集团本次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8,750 万股。
2、认购及支付方式
兵装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正 式核准后进行发行时,兵装集团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 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 专门开立的账户。
3、限售期
兵装集团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
4、生效条件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成立, 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案;
(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批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案;
(三)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5、终止条件
下列情况发生,协议终止:
(一)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认为本次发行已不 能达到发行目的,从而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
(二)本协议规定之各项先决条件未能全部实现;
(三)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对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 根本不能实现,对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时;
(四)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方协商一 致终止本协议;
(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6、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条款的, 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天计算,一 天的违约金为协议约定认购款的万分之一,同时违约方还应当负责 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上述损失的赔 偿及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守约方也有权要 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因监管部门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而造成 本合同无法履约的,不构成合同违约。
(二)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上海长威、南方资产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认购金额和数量
上海长威及南方资产分别拟以其所持云变电气 54.97%、25%的 股份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照云变电气 79.97%股份截 至评估基准日(2016 年 3 月 31 日)的预估值 47,585.11 万元及本次 非公开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折算,上海长威、南方资产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分别不超过 54,516,500 股、24,792,020 股。最终交易 价格将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 确定。
2、认购及支付方式
认购方以所持云变电气合计 79.97%的股份认购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
3、限售期
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
4、生效条件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成立, 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案;
(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批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案;
(三)云变电气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备案;
(四)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5、终止条件
下列情况发生,协议终止:
(一)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认为本次发行已不 能达到发行目的,从而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
(二)本协议规定之各项先决条件未能全部实现;
(三)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对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 根本不能实现,对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时;
(四)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方协商一 致终止本协议;
- (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6、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条款的, 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天计算,一 天的违约金为协议约定认购款的万分之一,同时违约方还应当负责 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上述损失的赔 偿及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守约方也有权要 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因监管部门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而造成 本合同无法履约的,不构成合同违约。
(三)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上海长威、南方资产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定价
目标公司云变电气 79.97%股份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 年 3 月 31 日)的预估值约 47,585.11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从事证 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2、交易对价的支付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形式,向上海长威、南方资产分别 发行 54,516,500 股、24,792,020 股股份,用于收购上海长威、南方 资产所持目标公司共计 79.97%的股份。
3、过渡期损益和未分配利润
过渡期间目标公司所产生的盈利由标的资产交割后目标公司股 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过渡期间目标公司所产生的亏损由认购 方以现金方式补足目标公司 79.97%股份所对应的亏损。上述期间损 益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 的专项审计意见为准。
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兵装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对公司未来发展给予支 持,表明其对公司未来前景充满信心,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形象和 维护股价稳定,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延续和实施,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本次收购云变电气股权,一方面可获得云变电气在铁道牵引 变压器研发生产领域的核心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结构,另一 方面也可实现相关业务板块间的资源整合与协同,增强公司的综合竞
争能力。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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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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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涉及的股份认购协议和资产购买协议是按 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 原则。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我们认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关联董事于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需回避表决。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原则,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90%,收购股权类资产的价格按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 评估机构评估并报有权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备案确认的标的公司股权 价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已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 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公司股东的一致利益。
九、董事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董事吕来升、厉大成回避了相关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出具了独立意 见。上述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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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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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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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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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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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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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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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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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