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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ianwei Baobian Electric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Jul 2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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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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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天威保变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 2011-040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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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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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第四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丁强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 784,082,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72,990,906 股的 57.1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了会议,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 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苏士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举李志恒先生为 公司董事。聘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1 年10 月20 日(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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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董事和高管人员聘任到期日),连聘可以连任。
赞成 784,082,9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无反对和弃权票,通过了本项议案。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此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叶正义律师 和郑影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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